两老汉打鸟补身子 打来刑期9个月 火药助力非军用枪支,藏1支判3年以下,藏2支属情节严重,可判3至7年
(黄晖/绘) □早报记者 黄耿煌 通讯员 张太洲 南安两个老人,各拿着一支老式鸟枪上山去打鸟补身子。结果,鸟没打到几只,两人即被南安警方抓获,并于日前被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决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 这两个老人是72岁的叶某坤和58岁的叶某潭。今年6月26日,两个老人各拿着一支老鸟枪、钢珠、黑火药等,到南安诗山镇一山腰打猎。他们打猎的举动惊动他人,南安市公安局诗山刑侦中队闻讯于当天下午4时许,赶到山中,当场将两位老人抓获。随后,泉州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老人的两支鸟枪均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发射弹丸,属于枪支,具有致伤力。两个老人也承认,确实是拿枪上山打鸟了,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日前,南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个老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成立,他们能如实供述罪行,可获得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两个老人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各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介绍,根据刑法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个老人触犯的就是这条法律。而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的,判三年以下,持有两支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得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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