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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一男子无证酒驾肇事逃逸 自己翻车叫人顶包

2014-12-20 10:21:51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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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翻车后,唐某再次逃逸了。

早报讯(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蔡伟伟 文/图)12月8日凌晨,206省道安溪龙门镇路段,一群众见有车辆四脚朝天地翻在路边,车上空无一人,便报警。安溪官桥交警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辆小车竟是不久前刚在安溪凤城镇逃逸的闽D230A9号小车。原来,当天凌晨3时许,在安溪凤城镇,该车不慎撞倒一棵旁道树,倒下来的树砸到了一辆停在旁边的车,驾驶员选择驾车逃逸。

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并联系到车主,令车主通知驾驶员前来处理。没过多久,庞某赶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但是,民警经过询问,结合事故现场照片、现场勘察图、公安卡口监控等证据,认定前来认罪的庞某并非事故车辆驾驶员。在证据面前,庞某终于承认了其冒名顶替、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词的违法事实。

经查,该车驾驶员为唐某,其因无证驾驶,又是酒驾,在安溪凤城镇肇事后,担心被处罚而选择了驾车逃逸。结果,唐某在自安溪县龙门镇往厦门市同安区方向逃逸、途经206省道254.8公里路段时,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车辆驶离路面,撞向左路肩,造成车辆翻车损坏的单方交通事故。唐某再次逃逸,随后指使其好友庞某冒名顶替,妄图逃脱法律制裁。

日前,交警部门对涉案人员作出处罚。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日;涉嫌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罚款2000元。庞某的行为涉嫌提供虚假证言,面临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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