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灵 通讯员 连春梅)安溪男子苏某生曾被他人骗走钱财,后来自己研究骗术,通过加QQ群发布“兼职刷信誉度”等虚假信息,虚构购买充值卡刷信誉度赚取佣金的事实,骗取多名受害者钱财,涉案金额2万多元。近日,惠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苏某生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4年2月间,苏某生的一个网友向他发了一条信息,说只要帮网上商家刷信誉度就可以得到佣金。苏某生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方法,就尝试了一下,但很快发现被骗。为搞清真相,他对此进行了一番研究,发现所谓的兼职刷信誉度就是欺骗对方,让对方买某个网站上的产品并支付,将支付成功的截图发布,就能收到返还的“购物本金”及“佣金”。在套取对方产品信息后,将对方买来的产品转卖出去,所得归自己所有。如果对方发现被骗,就立即将对方的QQ拉入黑名单,或向对方发个某科技公司网址链接,谎称自己是里面的员工,让对方去告这家公司,或告诉对方任务没完成不能返还等等。 苏某生觉得这个方法简便易操作,还来钱快,遂决定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他购买了二手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等,租了一间房间,开始诈骗犯罪。2014年3月至4月间,他通过加QQ群发布“兼职刷信誉度”等虚假信息,虚构购买充值卡刷信誉度赚取佣金的事实,向产生兴趣的被害人发送流程表,让对方填写任务申请表后在某网点卡商场里购买移动神州行充值卡,并让对方在购买充值卡时填入他提供的QQ邮箱。苏某生以此方式获取被害人花费2万多元购买的充值卡卡号和密码后,将获取的充值卡挂到某网站上进行转卖,转卖所得款项全部存入自己持有的银行卡。为骗取被害人魏某的信任,苏某生还在魏某花费315元购买充值卡后,将购卡本金315元和“佣金”15元返还给他,诱使他继续被骗。 苏某生被抓获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并通过其家属退出全部诈骗款项。考虑到苏某生认罪及退赃的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提醒市民,网络诈骗形式日趋多样,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赚钱广告,不要有“轻松致富”的心态,否则容易因小失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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