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邵珣)元旦期间,洛阳桥边30余株红树被砍,泉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一方称,只是清理杂草,且此举是为保洛阳桥的景观和安全不受影响和威胁。
前日,文管所与洛江森林公安分局双方就此事当面进行协商讨论,在对因保护古桥而砍树的行为是否违法的认定上,双方存在意见分歧。目前,洛江森林公安方面要求文管所,对破坏红树林一事进行书面说明,并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对遭破坏的红树进行补植。
进展
森林公安:要求补种红树
在与文管所方面当面交涉时,洛江森林公安黄教导员称,对文管所保护古桥的目的表示理解,他建议双方都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此事,争取能够协调出一个具体方案出来,“今后肯定还会再碰到这样的问题,大家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对于红树未经任何审批手续被砍,他表示,作为执法部门,不能坐视不理。
昨日,海都记者了解到,洛江森林公安方面已要求文管所对破坏红树一事提交书面说明,此外,还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文管所对遭破坏的红树进行补植。
在洛阳桥保护和红树林保护这对矛盾上,市文广新局文保科负责人梁先生说,红树林的生长确实已影响到洛阳桥环境和安全,早在去年6月份,他们曾发函给市林业局,指出这些问题将可能影响我省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要求限期将文物保护范围内的红树林移植他处,不过,林业局方面却持不同意见。目前,他们已拟定关于将洛阳桥保护区内红树林移植的方案,准备呈交上级部门,若该方案能通过执行,问题将迎刃而解。
回应
文管所:清理工作有法可依
对于森林公安的处理方式,文管所的吴副主任很不赞同,她仍然坚持此前“清理杂草”的说法,她说,该次清理工作主要针对古桥两侧的垃圾和杂草,但在清理过程中,可能也涉及部分红树。不过,即便是这样,她也认为,此举并无违法违规之处,反而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且有法可依。
她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在眼下古桥环境和安全已受到包括红树、杂草、垃圾在内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作为管理单位,清理环境,是其本职工作。另外,工作人员仍时有发现居民将生活垃圾、动物尸体等抛入洛阳桥周边,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她也呼吁广大市民,要从自身做起,维护洛阳桥的风貌。
观 点
市政协委员、文管所相关负责人孙亚宏:
红树林生长,不该影响古桥
市政协委员、文管所相关负责人孙亚宏介绍,洛阳桥是中国第一座跨海梁式大石桥,首创“筏形基础”、“种蛎固基”和“浮运架梁”等先进建桥技术,古桥周边淤泥不断淤积,按照这个趋势发展,洛阳桥将可能从水上桥演化为陆上桥,“洛阳桥出名,首先就因它是跨海大桥,没有水,谈什么跨海?桥墩被树遮挡住,又怎么看出‘筏形基础’和‘种蛎固基’这些技术?”因此,不清理洛阳桥周边红树,恢复洛阳桥周边旧有生态,不仅影响景观,还对洛阳桥历史文化研究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此外,孙亚宏还提供了一份调研报告。去年9月份,泉州市政协曾组织政协委员考察泉州海上丝路世遗申报点,组织多场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座谈会,形成一份以“加大‘海上丝路’史迹保护申报‘世遗’力度的建议”为题的调研报告,在这份报告中提及洛阳桥、灵山圣墓、真武庙等在保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在洛阳桥文物保护范围中,报告指出,“大量人工种植红树林,加剧了泥沙淤积,假以时日,生态环境或将不复存在,势将危急到洛江桥在中国桥梁史上的历史地位。”
“需要保护红树林,但更应注重考虑洛阳桥的生存环境,勿让红树林的生长影响千年古桥的桥基,保护红树林跟保护洛阳桥,孰轻孰重,应一目了然。”
市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纪主任:
红树是否影响桥体,需要权威科学论证
红树林的生长是否会影响洛阳桥的景观,甚至会威胁桥体的安全。在此前的采访中,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局管理处纪主任介绍,红树林有“海上森林”、“海岸卫士”的美称,是热带、亚热带海岸滩涂特有的植物群落,是重要的湿地资源,具有维护生物多样性、防风护岸、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等功能。他表示,文管部门所提及,洛阳桥周边淤泥越积越多,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够将该问题完全推到红树林上,而红树林的根系会对桥体造成破坏,这一观点仍需权威科学论证来支持。
对文管部门的观点,洛江森林公安方面并没有持明显的反对意见,但他们也认为,既然对方说会造成负面影响,就应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得出结论,形成报告后递交上级部门,再根据指示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