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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泉州受理消费者投诉11476件 网络消费投诉成新热点

2015-01-15 10:29:11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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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泉州市受理消费者投诉11476件 网络消费投诉成新热点

近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2014年全年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2014年,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476件,办结11304件,结案率达9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76.76万元。

通讯服务类投诉仍居榜首

2014年,通信服务类投诉仍是全年投诉的最大热点,去年全年受理的移动电信类投诉量基本与前年持平。收费模糊不清、流量计费存在错误嫌疑、擅自办理增值业务及格式合同不合理等问题仍是焦点。

去年10月,消费者李先生就曾遭遇移动公司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续办一年宽带服务并扣费的情况。商家称李先生开通宽带时,合约上有说明宽带到期后客户不取消就自动续约,但李先生表示,签约时,如此重要的条款商家并未提醒。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格式条款涉及商品或服务数量、质量、价款、费用、期限等重要信息的,商家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否则格式条款无效。经调解,商家退还了李先生的宽带费用。

空调投诉量同比上升近七成

如今,空调已经成为市民避暑的必需品,夏季也是空调购买的高峰期,商家往往处于高负荷工作状态,售后服务受到制约。去年,关于空调不制冷和售后服务跟不上的投诉显著增多,同比上升了近68%。

南安的陈先生就在去年购买空调时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014年9月30日,陈先生在购买了一台价值2300元的空调后发现,原本应是崭新的空调竟积压了许多灰尘。经沟通商家承认该空调是销售时摆放的样机,陈先生沟通协调无果后诉至12315,经调解,商家同意为其更换一台全新的空调。

网络消费投诉增多

由于轻松便捷、价格低廉等特点,网购逐渐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新型购物方式,与网购相关的消费投诉也跟着多了起来。2014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七天无理由退换”等新条款虽然为网购爱好者们带来了福音,但仍有一部分经营者顶风作案,导致网络消费投诉也成为新热点。

去年,董先生由于工作原因需要住宿,于是他就在网上花了256元团购了两张酒店房间劵,每张128元。入住当日,董先生按照网站的提示,提前电话预约了当晚8点前入住的信息。但当董先生到达现场准备消费时,酒店工作人员看了董先生出示的团购劵后告知酒店房间价格为每间180元,董先生要入住的话应该交付360元现金,再将网上的团购劵退掉。由于时间关系,董先生只能先现场支付了360元现金。事后,董先生回去看了网上团购的信息,并没有说明团购劵不可使用的情况。于是,董先生打来消费者投诉电话,要求酒店做个解释。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发现商家无故拒绝消费者使用团购卷实在没有依据,经调解,酒店已将多收取的104元退还给董先生。

□本报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苏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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