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蒋巧玲)海都记者昨日从晋江交管部门获悉,晋江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请市民不要盲目购买超标电动车。晋江交管部门透露,今后会出台相关细则,禁止超标电动车的区域可能从中心市区开始,逐步扩大禁行范围,直至全市。 另外,即日起,晋江交管部门将对非晋江籍摩托车实行限行管制措施,禁止非晋江籍摩托车进入中心市区。 民警介绍,非晋江籍摩托车管制的范围为双龙路以南、长兴路以北、和平路以西、世纪大道以东的区域内,不含上述路段。同时,交管部门将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摩托车从事营运载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禁止摩托车从事营运载客,违者将从严从重处罚。 昨日,海都记者在晋江市区部分路段,就发现了一些警示牌。晋江交管部门表示,截至昨日,他们已在市区竖了20块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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