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经审批后统一发布 个人不得随意散布 《预案》还对信息公开做了明确要求,应由应急指挥办公室报请应急指挥部审查批准后,统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手机短信等渠道,将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需要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告知社会各界。其中,通讯运营企业将通过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大气重度污染应急信息。 《预案》要求,信息发布应当准确、客观、真实,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传言,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链接 去年市区空气仅1天严重污染 “泉州市区的空气质量,长期处于优良。《预案》有指导意义,但最好是用不上,这样大家都有好空气可以呼吸。”昨日,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说,从去年的监测数据看,泉州日均AQI超过200的,只有1天——去年1月31日的正月初一,因除夕夜市民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出现严重污染,市区AQI均值达396,但2月1日又降回84,属于特殊突发情况。 海都记者查询了空气质量月报发现,去年1月到12月,泉州每个月的AQI均值集中在50到65之间,且都有空气质量为优的日子存在;出现轻度污染15天,中度污染1天,严重污染1天。其中,去年1月份比较特殊,受北方雾霾随冷空气南下影响,1月3日至4日、21日和26日出现轻度污染,1月5日出现中度污染;因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污染物,1月30日(除夕)出现轻度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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