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邵珣)从小贩手中买来的鞭炮,没放完的4串,藏在自家经营的杂货店中,50多岁的杨女士没有想到,因为这4串鞭炮,她被警察抓了。昨日,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杨女士被鲤城海滨派出所依法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 海滨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昨日早上,他们在市区江南街道亭店社区一带排查时,在一家杂货店的货架上,发现了4串鞭炮。店主杨女士称,几个月前,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卖了部分鞭炮给她作祭祀用,剩下的4串打算过年过节再用,便将鞭炮放于店内,她坚称,这些鞭炮都是自家用的,并没有对外销售。尽管是这样,杨女士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例,警方据此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民警提醒,春节将至,警方将在禁放区域和违法燃放高发区域,对非法储存、销售、燃放鞭炮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市民莫要铤而走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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