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市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实施一个多月,市、区两级物价部门开展检查—— 屡查屡犯者顶格处罚 本报讯 (记者殷斯麒)《泉州市中心市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实施一个多月,新规落实情况如何呢?日前,市、区两级物价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泉州市几个车流量大、市民投诉较多的停车点进行检查。 《管理办法》明确停车按照计次收费或计时收费两种方式,小车停路边(亦称“路内”),如果按计次收费的,停车半小时内免费;如果是按计时收费的,停车1小时内主干道收费3元,非主干道收费2元。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旧人民医院停车场、涂门街工行门口停车点、中山公园路边停车点、田安路金帝大厦停车点、泉秀街中远名城停车点等九处停车场(点),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停车场(点)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落实,但少数停车场(点)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的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停车场收费原则上采用电子计时收费方式,无计时条件的可采用计次收费方式,但二者不得混用。在检查旧人民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存在计时计次收费违规混用情况,并且存在超标收费的现象。 旧人民医院停车场 计时计次收费违规混用 涂门街工行门口停车点 不执行“30分钟内免费” 《管理办法》明确,若计时收费,收费人员应让车主填写停车时间确认表。在福医二院正对面的停车场记者发现,这里严格实行计时收费。因为节后停车场才统一安装智能停车刷卡系统,目前该停车场仍为人工计时方式。每位到该停车场停车的车主预交10元,并填写停车时间确认表,到取车时根据停车时间和收费标准或补或退,做到公开透明。 若计次收费,30分钟内停车应免费。在检查涂门街工行门口停车点时发现,虽然在停车点入口处悬挂的提示牌上写着30分钟内免费,但收费员并没有执行,在说明只是停十多分钟后仍索要5元停车费,置《管理办法》于不顾。 在检查中,针对少数不按规定悬挂服务收费公示牌、不出具停车时间确认表等违规现象,检查组要求停车场负责人当场整改,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一一落实。 遇乱收费现象 可拨12358投诉 针对当天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检查组责令其马上整改,对违规严重的收费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屡查屡犯情节严重者,物价部门将顶格处罚,直至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春节假期是市民出行的高峰期,物价部门即日起将对泉州市停车场(点)进行大检查,市民朋友如遇停车乱收费问题,可拨打物价部门12358热线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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