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省政府明确,福州、平潭、厦门三地将设定相关条件才可落户,并全面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而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等地,则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者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详情] 资料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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