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林隆华)在纪委工作,可以帮人“捞人”摆平大小事……48岁的泉州市区男子陈某游手好闲,却靠这些编织的头衔,骗走别人20多万元。昨日,丰泽公安分局丰泽派出所将涉嫌诈骗的陈某抓获、刑拘。 炫身份:过收费站不用交费 去年12月,市区的李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某。交谈中,陈某说自己是纪委干部,在市区有10多间店面,还有别墅。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陈某开车载李女士,在经过一处桥梁收费站时,掏出一本“工作证”朝岗亭收费员晃了晃,果真免费过了桥。 陈某告诉李女士,他正在投资一个大项目,高回报无风险,投资6万元,一个月可以盈利4万元。李女士拿出2万多元交给陈某帮忙投资,但是2个多月过去了,李女士的投资收益一分钱都没见着。陈某找了各种理由推诿,李女士也没有太在意。 谎办事:办证年检无所不能 李女士的好朋友黄女士在市区建了一幢没有经过审批的房子,李女士将认识不久的陈某介绍给了黄女士。 一听黄女士有困难,陈某说办建房手续轻而易举,不过需要一些“活动费”。从去年12月至今年2月中旬,陈某先后从黄女士处拿走8.5万元“公关费用”。其间,黄女士的妹妹一部轿车因为无法通过年检,拿了0.7万元港币拜托陈某办理。 2月13日,陈某拿着一本土地证告诉黄女士说,证办好了,不过还不能给她,最终要拿到证,黄女士还得花25万元。“证不是办下来了,为什么还要那么一大笔钱?”黄女士这下起了疑心,就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查询。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受理过黄女士的办证事宜。黄女士急忙报警。 能“捞人”:既要活动费又借钱 丰泽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部署调查。调查期间,市民陈先生也前来报警说,他被陈某骗走12万元。原来,陈先生是黄女士的租客。今年1月,陈先生的岳父犯案被警方抓获。听黄女士说陈先生是纪委干部,很有关系,为了“捞人”他便通过黄女士找上了陈某。 陈某表示“捞人”不难,不过需要6万元。2月13日,陈先生给了陈某6万元。2月17日,陈某又找陈先生借了6万元。 昨日上午10点多,掌握陈某行踪的民警,在市区刺桐路将其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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