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98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50个。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323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010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8.56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51亿元。
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63个,从业人员13035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16.3%和101.5%。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2%,外商投资企业占0.5%。(详见表3-17)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87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47.8%。(详见表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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