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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11个月大女婴被摔死 嫌犯有精神病史已被刑拘

2015-03-31 09:30:01 林天真 夏鹏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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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孩子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但还是没能救回来

东南网3月3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夏鹏程 文/图)妈妈去晾衣服,姐姐带着11个月大的妹妹玩。怎料,一双手却突然将妹妹抱走。再被发现时,妹妹已躺在地上,没了呼吸。

3月26日下午5点15分左右,悲惨一幕发生在晋江陈埭洋埭村道奇制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奇公司”)宿舍楼。

事发后,33岁的嫌犯、龙岩人程某当场被抓获。昨日,家属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向本报反映此事。他们指出,嫌犯程某疑似患有精神疾病,工厂却仍聘用他,而且事发地在工厂宿舍,厂方应对事件负有一定责任。

晋江警方表示,程某此前曾有精神病史,目前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拘。案发时,程某是否是精神疾病发作,仍需进一步鉴定。

【事发经过】男子突然抢走女婴 工友追上两次争夺

孩子的父亲贵州人张先生说,他跟妻子詹女士此前都在事发的道奇公司上班,并不认识嫌犯程某。3月26日下午5点15分左右,在宿舍楼6楼,妻子去晾衣服,5岁的大女儿推着妹妹在二三十米外玩耍。

“我就离开10分钟左右,没想到竟出了这事。”詹女士回忆,当时大女儿突然边跑边喊:“妈妈快点,妹妹被人抱走了!”詹女士便追到楼梯那喊保安,“有人偷小孩,不要让他出去!”

当时,工友张女士离男子比较近。张女士说,她看到一名男子光着上身抱着小孩,她一直追到5楼,终于追上,与之两次争抢小孩,过程中被“对方一巴掌打到嘴巴”。感觉抢不过对方,她就下楼去叫保安,男子则从5楼走廊逃窜。再上来时,发现孩子已经躺在中间楼梯3楼往4楼的拐弯处,男子静静地蹲在一旁。

“当时孩子脸部都是血,我没想到他居然这么残忍,要不然就一直跟着他了。”张女士有点懊悔。保安将程某当场控制,并报了警。事发后,孩子被送到医院,却再也没能救回来。

【家属质疑】嫌犯患有精神疾病 为何厂方仍然聘用

孩子家属张先生指出,嫌犯程某疑似患有精神疾病,为何厂方还聘用他?事发地在工厂宿舍,厂方有责任保证员工和家属的安全,出了这样的事,厂方应对此事负一定责任。

对于家属的质疑,道奇公司行政部负责人刘先生说,嫌犯程某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仍需进行鉴定。“他是今年新进厂的员工,只来了22天。我们在聘用他时以及平时他在车间的表现,都未发现异常。”

刘先生表示,事发后,他们马上派车将孩子送往医院抢救,保安也及时抓获嫌犯。而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好监护责任,导致案件发生。厂方已做到应做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过,厂方经过考虑,愿意在人道主义上进行救助,承担5000元医药费,并给他们1万元的救助款。”

截至昨晚7点发稿前,善后一事,双方仍在协商中。

【律师说法】嫌犯无论是否发病 都应承担民事责任

海都记者从晋江警方了解到,经查,嫌犯程某此前在龙岩有过精神病史,并曾住院治疗过。但是,案发时是否因精神疾病发作,仍需进一步鉴定。目前,他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分析说,如果嫌犯案发时是精神疾病发作,嫌犯将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经过鉴定,案发时嫌犯不是精神疾病发作,嫌犯就要承担全部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此外,如果经过鉴定,嫌犯案发时是精神疾病发作,且如果工厂招聘他时没有核实他有无精神疾病,厂方就存在一定过错。“但这与小孩的死亡并无直接因果关系,只有间接联系,小孩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嫌犯的犯罪行为导致,因此厂方所承担的过错和责任比较低。”毕竟,父母作为小孩的监护人,因为没看管好,导致孩子出事,父母也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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