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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
“她想离,我也不勉强,但要让我净身出户,你们说这合理吗?”——丈夫阿强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哪一方出资多,在没有夫妻分别财产制的约定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分割。”——律师罗平
南安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妻子拟好了离婚协议,要分得大部分财产。原因是,老公婚内工资低,对家庭贡献少,“理应净身出户”。
本报法律顾问单位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平认为,这样的财产分割,不符合法律规定,妻子的离婚协议有些“霸道”,个人对家庭的贡献,不能只看出了多少钱。
【家长里短】 强势妻子提离婚 让丈夫净身出户
“我那个老婆,真是凶得要命。”阿强(化名)无奈地称,自己拨海都热线,是求救的。
故事得从去年中秋说起,阿强是某单位员工,中秋节领了张蛋糕券。他说,本想用这张券给读大学的女儿买蛋糕,可后来想想,自己老父亲都80多岁了,还没吃过这么好的蛋糕,就转而送给父亲了。
但这一举动,惹怒了妻子。妻子称,丈夫不在乎自己和孩子。其实,蛋糕券一事,只是个导火索罢了。在阿强看来,这场20多年的婚姻,始终存在问题。
阿强每月收入2000多元。但妻子现在每月能领3000多元退休金。阿强承认,为这个家,妻子确实付出很多。
2008年,阿强和妻子商量着,买了一套新房。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阿强的名字,但实际出资人是妻子。“我才拿了3万元,她出资近20万元。”阿强说,家里冰箱、彩电等家电,也大多是妻子买的。
“她太强势,家人都怕她。”阿强称,因为自己对家庭贡献小,家里都是妻子作主,孩子也站在母亲那边。去年中秋节的那次斗嘴,让两人矛盾升级,一晃就分居大半年了。
“她想离,我也不勉强,但要让我净身出户,你们说这合理吗?”阿强说,前几天,妻子和女儿已经拟好了离婚协议,按照这份协议,自己离婚后根本分不到什么财产,心里不是滋味。
【金牌调解】 对家庭贡献大小 不能用金钱衡量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哪一方出资多,在没有夫妻分别财产制的约定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分割。”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解释,如果阿强不同意上述财产分割方式和份额,可以选择不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如果婚姻无法挽回,阿强可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按照法律规定来分割财产。除非一方有家暴、出轨等不忠诚的行为,否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出资多就多分财产,没有法律依据。
另外,罗平律师认为,家庭生活是多方面的,一个人对家庭的贡献,不能只看一套房子出资多不多,还有很多情感因素不可忽视,这些贡献的分量,往往比金钱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