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小流域“赛水质”活动 将整顿或取缔环境违法企业 本报讯 (记者 郭子芳 黄文珍 通讯员 李金城 蔡凯丽)为进一步推进台商投资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改善小流域水环境质量,台商区日前制定《2015年小流域“赛水质”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张坂镇山内溪流域为整治对象,并参与全市小流域“赛水质”活动。 整治目标 重在改善人居环境 根据《方案》,台商区将通过本次小流域“赛水质”活动,促进张坂镇山内溪水体水质状况得到明显提升,污染排放得到有效削减,人居环境得到切实改善。水质方面,山内溪水质得到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因子的排放量得到切实有效削减和控制。企业环保主体意识方面,山内溪流域整治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治污设施健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环保主体意识得到明显增加,整改环境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显著提高。 据了解,小流域“赛水质”活动的重点在于环境整治。整治后,山内溪流域沿岸两侧整洁有序,无乱堆垃圾和垃圾倾倒入河、沟等现象;山内溪流域范围内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无直接排放;山内溪流域内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长效管理机制是保障。《方案》明确,活动结束后,山内溪流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健全,日常保洁机制有效运转;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环保日常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排污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整治内容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是此次整治重要内容之一。《方案》指出,将根据山内溪流域堤防现状和治污要求,对溪流(沟渠)两侧部分岸线进行改造,配置河道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对部分污染较为严重、水生生物多样性不足的溪流(沟渠)实施底泥清淤,努力恢复其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针对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台商区将全面清理山内溪流域水体水面的漂浮物、垃圾等杂物,建立健全区域内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制,建立小流域周边保洁制度,设置垃圾收集箱、收集池,配备村庄(社区)环卫专职人员,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在张坂镇山内村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40吨/天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接触氧化池+生物滤床),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避免直接排放。 同时,台商区还将开展农业面源综合治理,深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两禁区”审批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限期拆除违规建设的规模化养殖场。强化养殖场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全面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在畜禽养殖专业户中积极推广“集中养殖、集中治理”的模式和积极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并且积极在山内溪流域周围的农业用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肥料对农田径流的污染。引导农民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整治措施 集中治理企业环保问题 《方案》提出,将开展集中整治,对环境违法企业(含小作坊、个体户,下同)进行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关闭取缔;对“五小”(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低劣、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和“三无”(无合法公司名称、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进行关闭、取缔。同时,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停产整顿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停止生产行政命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由做出行政命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台商区还将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小流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监管,规范工业企业环保行为,督促企业完善治污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跟踪督查企业停产、落实整改情况,督促企业补办相关环保手续。企业按规定时限补办环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并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