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大风违规用火未及时熄灭 5日扫墓引发32起山火
今日高温有雨 仍须谨防山火
昨日泉州市共发生32起山火 (陈起拓 摄)
核心提示
昨日是清明节,泉州市各地陵园、墓区迎来扫墓高峰。因为高温、大风,加之不少市民在祭扫时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违规用火且未及时熄灭,由此接连引发山火。据泉州市森林防火办介绍,截至昨日22时,该办共接到32起山火,皆由清明扫墓引起。律师提醒,引发山火少则赔款,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许雅玲 石伟琴
一天引发32起山火 都因扫墓引发
上午10点多,南安西山墓区有不少地方因扫墓引发山火,幸好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将火扑灭。“扫墓的时候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结果导致多处山火发生。”鲤城区行政执法局浮桥街道执法分队工作人员介绍,起火的地点位于南安市霞美镇与浮桥街道交界处,现场工作人员只能用灭火弹、干粉灭火器、橡胶棍等灭火。
中午12时,泉州市戒毒所对面的山冒出火焰,隐约能看见窜出的火苗。随后山火越来越大,在山脚下都能听到树木燃烧的声音。随后救险人员通过投掷灭火弹等灭火,经过近1个小时的扑救,火势得到控制。
13时许,鲤城区金龙街道玉霞社区蔡庄的后山多处起火。同时,南安、惠安、晋江、石狮、洛江、泉港等沿海县(市、区)也发生多起山火。
据泉州市森林防火办介绍,截至昨日22时,该办共接到32起有规模的山火,皆由清明扫墓引起。
据知情人士介绍,上午9点多,在泉港区涂岭镇前欧村有一人因山火死亡。死者为60多岁的男性,与儿子一起扫墓时,因烧纸钱引发山林火灾。火灾发生后,火势愈发猛烈,儿子侥幸逃脱,而死者由于腿残疾,无法逃离火场,最终命丧火海。但具体死因尚未得到警方证实。
泉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对面的山头起火 (陈起拓 摄)
引发山林火灾 或将担刑事责任
泉州市森林防火办再次提醒市民,清明节期间森林火险等级高,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倡导文明祭扫,严禁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严肃处理。
宏福园工作人员王先生提醒,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都可能引发山林火灾,若过火面积较大,当事人有可能要承担刑责。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张倩雯律师表示,对于火灾的处罚分为行为人是故意的还是过失两种。如果是过失造成火灾的,若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构成失火罪,或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为“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如果行为人是故意的,无论是否产生严重后果,行为人均构成纵火罪,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处以刑罚。
张倩雯律师提醒,无论是过失还是故意,只要行为人造成了火灾,在民事上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看失火林地面积或直接财产损失的大小,可以处以治安处罚,如罚款或行政拘留。
今有雨仍高温 请务必文明祭扫
根据泉州气象网信息,今日泉州市天气为多云转雷阵雨,东北风三到四级,气温最高将达31℃。气象部门提醒市民今日出行仍应注意防晒,同时带好雨具,避免突然下雨被淋。
宏福园、清源山风景区、皇迹山陵园等单位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今日虽然有阵雨,但在祭扫的过程中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务必文明祭扫,尽量用鲜花寄托哀思,不要再发生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导致的山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
昨日,受山火影响,泉州市一些地方上空烟雾弥漫。 (张九强 摄)
紫帽山山脚起火 (张九强 摄)
山火引发的浓烟笼罩在高速公路上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机视线。(张九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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