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帽山上的墓地旁燃起大火
清明期间野外用火将被罚款
根据泉州市下发的《关于清明节期间在森林高火险区禁火规定》,3月25日到4月15日期间,全市林区划定为高火险区,鲤城、丰泽、洛江、南安等境内的清源山、九日山、紫帽山、桃花山、大坪山、灵山等景区内,主要道路实行临时火源管制。
记者从泉州市森林防火办了解到,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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