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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至14日 泉州拉网式检查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

2015-04-09 07:45:33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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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整改不过关一律查封停用

居民小区使用10年以上电梯将被重点排查

本报讯 (记者 谢曦)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市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获悉,即日起至6月底,泉州市将全面组织“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整改消除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问题。

专项整治“三合一” 场所消防安全

从3月起至12月底,全市将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将存在人员住宿的生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作为整治重点,整治范围包括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在有人员居住的民用建筑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已经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将列入回访检查的重点。

此外,泉州市还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电子、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

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近年来泉州市电梯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3月31日,全市在用电梯总计31804台,约占全省四分之一。本月下旬起至9月下旬,泉州市将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重点针对居民小区、中小学校、医疗单位、体育场馆、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场所,特别是居民小区内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的客、货电梯。

排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看每一台电梯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有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使用标志;是否有电梯使用单位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每半个月维保一次的维保合同并在有效期内;电梯使用单位是否配备持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电梯司机;是否建立电梯三角钥匙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管理;是否有电梯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开展应急演练,维保单位是否及时开展电梯困人救援。对于逾期未整改或确实无法整改的电梯将予以查封停用。

确保骑乘摩托车戴头盔率不低于70%

4月11日至6月30日,每月的10日、20日、30日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统一执法行动日。整治活动将重点在324国道、主要省道、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及长途客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流量集中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主要强化酒驾醉驾、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货运车(渣土车)、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其中将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两轮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骑乘摩托车戴头盔率不低于70%。

深化建筑施工“打非治违”行动

即日起至年底,住建部门将对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专项整治。

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排查治理。深化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挂靠、转包、分包以及无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

全面检查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

泉州市将开展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取缔)。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还将联合安监、质监、消防、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重点打击破坏损害燃气管道的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违法占压;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擅自从事液化气生产经营,整治瓶装液化气市场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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