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9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赖自煌 文/图)“燃(煤)气用户:您好!为了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本单位工作人员定于2015年本月-日,统一佩戴工作证上门为用户安装经国家燃气用具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家用燃气报警器(380元/台)……”昨日,晋江兰峰城市花园小区不少单元楼大堂显眼处均张贴了这样一则告示,该告示格式规范,落款为“新燃燃气设备经营部”并加盖红色印章。
难道这是燃气公司的新业务,小区每家每户都得安装这个燃气报警器?看到告示后,不少兰峰业主将信将疑。为了求证,业主们在小区QQ群里议论了起来,有人还拨打了本报热线82003110。
那么,情况究竟是怎样?
燃气公司职员上门服务
业务流程不规范业主生疑虑
昨日下午近3时,记者来到兰峰小区,在每个单元楼里找寻了一番,并未发现业主来电时反映的燃气公司告示。就在记者打算前往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时,被一位行色匆匆的阿婆拦了下来。原来,阿婆误将记者当成前来安装燃气报警器的人了。
阿婆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被撕下来的燃气公司告示说,就在半小时前,一名自称燃气公司职员的男子敲开了她家的门,说是上门安装燃气报警器的。由于当天上午阿婆在单元楼大堂确实看到了相关告示,且该男子口口声声称是为了燃气用户的安全,阿婆就让他进了门。
“没想到他(男子)进入厨房不到5分钟,在墙上贴了个仪器就说安装好了,收费时开具的发票也无需业务经办签字和客户签字。”阿婆说,男子出门后,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总感觉受骗了,于是赶忙出门找人。
记者跟随阿婆来到她位于小区19栋的家中,在厨房里看到了新安装的燃气报警器——一个粘贴在油烟机旁的白色盒子,一端连接着电源。从阿婆口中记者还得知,同一单元的另一户业主当天也花钱安装了该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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