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师 用平等眼光对待孩子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文保老师认为,现在还无法得知夏某的行为是经常性的还是仅有一次殴打小满。如果是经常性的,那说明夏某不仅仅是教育方式的简单粗暴,而是心理严重扭曲。 5岁的孩子,心智完全未成熟。夏某一边打工一边要照料孩子,生活、工作、经济压力非常大,可能对孩子的期望值也高,要求其“乖”。完全按照家长的想法、顺家长的意愿,孩子达不到,或者调皮、做与家长期望相反的事达到一定的“量”,家长原先压抑着的情绪突然控制不住,深藏的“歇斯底里”性格就突然宣泄出来,在没有人劝导时,往往升级或者越打越狠。 张文保认为,夏某的这种倾向值得注意,如果殴打孩子的次数多,很可能已上瘾,以后遇到情绪压抑,依然可能通过打孩子发泄,这需要相关方面及早介入,对夏某进行心理干预。 “孩子几岁,你就几岁,要站在朋友、站在他(她)的角度来对待孩子。”张文保说,多数时候,年幼的孩子不可能做到家长所期望的行为举止。这时,需要家长用平等的眼光对待孩子,不要把自己的情绪、压力带到教育孩子上,尽量用温和的方式善待孩子,让孩子感受到幸福。 法律链接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禁止虐待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明确禁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虐待儿童。法律专家表示,当前刑法中,虽然没有专门的“虐童罪”,但明确了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编 后 看到孩子受伤的照片,几乎每一个正常人都会异常愤怒。一个5岁的孩子,调皮不听话,达不到父母的“要求”,都是正常的。常言“虎毒不食子”。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无论孩子有什么过错,父母都应容忍孩子的过失,辅以谆谆的劝导,绝不能施行“棍棒教育”,要让孩子在宽松、幸福的环境中成长。更不能将自身在工作中、生活中的压力,发泄在孩子身上,将孩子当成自己泄压的对象,何况下如此重手,更是不该。这只会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双重伤害。善待自己的孩子,这是当好父母的首要职责。 来源: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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