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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将分三类管理“僵尸车” 停车泊位外强制拖移

2015-04-13 09:17:11 刘莹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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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3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刘莹莹)

核心提示:厚厚的尘土、瘪掉的轮胎、破败的车身……如今在城市里,一些私家车、摩托车、三轮车和自行车因长期废弃不用,被形象地称为“僵尸车”。这些车停在马路边、小区内甚至消防通道中,影响市容、占用公共资源、存在安全隐患,让百姓怨声载道。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晋江将分三类管理“僵尸车”,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置流程。

停车泊位外强制拖移

停放在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外的占用公共道路的“僵尸车”,公安交管部门在巡查中发现或接到举报后,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拖移措施,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后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处理。对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停车泊位内限期自行处置

停放在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内的长期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的“僵尸车”,交管部门将通过查询车辆档案和走访附近群众、社区,主动联系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并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处置。对于有被盗抢嫌疑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或者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的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置。

小区内协助物业依法管理

停放在小区公共停车资源等的道路外的“僵尸车”,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提供查询车辆档案以及联系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服务,对于停放在消防通道、交通通道等存在严重公共安全隐患的,可以协助物业管理部门或业主委员会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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