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 已介入协调 建围墙还需取得建设许可证 建好的围墙屡次被拆毁,庄先生多次向惠安城关派出所报警,也多次向惠安螺城镇政府部门反映。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螺城镇副镇长林景波曾组织霞东社区书记黄玉明、社区居委会主任吴建和以及林柄自然村的村民,在城关派出所就此事与庄先生进行沟通,但是未有明确的协商结果。 “这块地确实是他(庄先生)的合法用地,而村民根据村里的风俗,希望能通过协商,留住‘生死路’。”林副镇长表示,如果庄先生能够退让些地,镇里将会协调就近的用地作为补偿;而如果庄先生不想协商,要建围墙,那么可以申请相关建设手续,取得建设许可证后,再按规定建造围墙,村民偷偷拆毁围墙的做法“不妥当”。 【部门说法】 村民没有执法权 私拆他人围墙违法 >>>疑问一:既然是合法用地 建围墙为啥还要报批? 对于林副镇长说的“建围墙要申请相关建设手续”,庄先生表示疑惑不已,“用地是我经过合法拍卖所得,土地证什么的我都有,为啥我要建个围墙,还得报批?而且建围墙之前,我还专门咨询过相关部门的”。 庄先生还比较疑惑的是,放眼望去,建围墙的厂房多了去,难道他们都有报批? 部门:只要有建设行为 就要履行建设手续 “关键在于看当初交由规划部门审批的设计方案中有没有涉及围墙的部分。”惠安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股股长尤晓斌介绍,一般整个厂区都是统一规划建设完成的,在厂房设计之初,所有的功能区就包含在规划方案中,这个方案是要规划部门审批的,“如果当初部分功能区未建后期要再建的,按照规划部门审批的方案严格执行就可以;但如果当时审批方案中并未涉及这部分功能区的建设,不管是围墙还是其他部分,那么都要重新申请相关建设手续,否则属于违建”。 >>>疑问二:村民有什么权力拆毁我的围墙? “我在我的合法用地上建围墙,别人有什么权力三番五次地来拆毁?”庄先生说,退一万步说,即便他建围墙未经报批,要补办手续甚至拆除,不管怎样,都得由相关执法部门按法按规按流程来办,决不能由村民胡来,说拆就拆。 部门:村民没有执法权 私拆围墙违法 “村民没有执法权,私自拆他人的围墙属违法行为。”泉州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王双明说,不管建设是否符合建设规定,就算是违法建设,也有相关的执法部门依法按规进行执法。一旦发现违建行为,市民可向执法部门进行投诉,并不能自己动手拆除。 据介绍,执法部门如果要进行某个违建的拆除,并不是想拆就拆的,而是要先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最后形成处罚决定书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执行处罚决定的,再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说法】 村民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当事人可索赔 “建好了给我拆毁,等我叫人又建起来,又偷偷来给我拆毁。”庄先生说,围墙被多次拆毁,对他造成损失数万元。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倩雯表示,庄先生在自己的用地上建围墙,村民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拆围墙的权力,即便庄先生建围墙没有相关手续,要拆也应由执法部门来拆。 张倩雯表示,在这起事件中,村民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庄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拆毁围墙的村民赔偿其损失,至于具体造成多少损失,还需经过鉴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