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被盗物品被安溪警方追回 不思悔改 “拜师”学偷盗“技术” 在随后的审查中,安溪警方初步查明,以李某华为首的该犯罪团伙,是一个“具有相当专业水准”的盗窃团伙,专门盗窃古厝、祖厝里的值钱构件和文物。用李某华的话是:偷鸡鸭值不了几个钱,抢劫抢夺风险太大,只有偷这种东西风险比较小,但“要有技术含量”。 原来,多年前,李某华便因同样的偷盗犯罪而被漳州某法院判了刑。服刑期间,李某华认识了犯同样罪行的一“狱友”。听说这名“狱友”不但“偷技高超”而且对文物很有研究后,李某华当即拜其为师,结果果然学到了不少“本领”。于是,刑满释放后仅几天,李某华便“重操旧业”,结果在一次作案过程中被抓获,随后又被判刑“二进宫”。 2014年3月,李某华第二次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一次走上犯罪道路,纠集林某毅、陈某新等人组成盗窃团伙,疯狂作案。其间,李某华等人以永春为“根据地”,白天分别流窜至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县(市、区)踩点。发现有下手目标后,该团伙便在凌晨时分从永春出发,前往目标所在地实施盗窃。为了便于逃跑,李某华等人作案时,一般以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只有发现有体积较重摩托车载不了的值钱文物才驾驶小车、面包车或其他车辆作案。 由于有了李某华这一“有能力老大”的带领和指挥,再加上有负责销赃、同样对文物很有鉴赏水平的肖某辉的指导,以李某华为首的该团伙“战果颇丰”,所盗窃的财物都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收藏价值。如该团伙在安溪祥华盗窃的一组八块明朝青花石“梅、兰、竹、菊”,就价值超10万元;比如该团伙盗窃的一祖厝里的明朝挂画,价值达数十万元;再比如该团伙盗窃的一对清代渡金木质窗花,价值近5万元……所幸的是,安溪警方在彻底摧毁该犯罪团伙的同时,缴获了大部分被盗物品,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群众的财产损失及国家文物流失。 目前,该犯罪团伙7名成员均已被安溪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追缴赃款、赃物工作则同时全面展开。与此同时,有关部门正在对被盗、追回的文物、古构件价值作进一步的鉴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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