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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锋姐:三任丈夫五个娃 因卖儿在石狮获刑5年

2015-04-21 08:22:19 李昌乾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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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姐的双胞胎女儿现在由婆婆带

东南网4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程耕轮 蔡燕瑜 许鸿源 摄影 夏鹏程 编辑 陈世国 王子予 视觉 龚长旺 张 娟)

锋姐,31岁,湖北人。

12岁务农,18岁嫁人,20岁生子。一次离家出走,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2015年4月17日,阳光通过门缝,挤进石狮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法庭,锋姐已经站在了被告席上。

临近中午,法槌落下,锋姐的一段人生也被一锤定音:因涉嫌拐卖与第二任丈夫生下的儿子,她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她当庭表示不上诉,可在法院过道她又哭诉:“世界上又没有后悔药,我该怎么办?我还有两个小孩没人带……”

锋姐的遭遇,一度让法官收回已经拟好的判决书,试图为她找到减轻刑罚的办法,但均无依据,最终按最低起刑点判决。

锋姐,这个有过三任丈夫、生过5个孩子的女人,其实很想有个家。

三任丈夫五个娃

4月17日的开庭现场

错爱

2008年5月17日,锋姐离家出走,她急于走出自己的不幸。口袋里揣着靠卖野菜两个月积攒的400多块钱,她搭上了长途大巴奔向浙江温岭那座遥远的城市,那里有她的姐姐。

锋姐1984年出生在湖北咸丰县一个农民家庭,父亲天生残疾,因为家里只生了两个女儿,父亲给她取了一个很男性化的名字,里面有一“锋”字。锋姐小学二年级还没有读完就辍学在家,12岁开始跟着父母务农,奶奶是最疼爱她的亲人。

18岁那年,经人介绍,锋姐认识了大她9岁的阿文,交往半年后,领证、结婚、办酒席,一切顺理成章。两年后,锋姐先后为家里生下一男一女。这份感情,虽然曾遭到父亲的反对,但锋姐至今认为“我们两人的感情挺不错,家里什么都有”。

但什么都不缺的生活,后来因为公公的“不良企图”变得艰难起来,这让锋姐无法忍受。她也曾多次向丈夫诉说,但均被阿文以“不可能有这样的事情”反驳。

在夫家的遭遇,锋姐不指望娘家能出面,“因为家里是爸爸做主,爸爸很凶,我不敢跟爸爸说,只跟妈妈和姐姐提过一次,但也没用”,姐姐还反骂她,“你怎么会这样子,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不是丢死人了吗”?只有至爱的奶奶对她说:“那你该怎么办啊?要不你把这婚离了吧!”

她于是决心要离开这个家,并开始攒路费:在山上挖野菜、野葱,“挖了两个多月,每斤可以卖1~2元钱,前后攒了400多块钱”。

从湖北咸丰到浙江温岭,班车在路上的时间是20个小时,锋姐至今记得非常清楚,那次逃离几乎拼尽了她所有的勇气。

几经周折,锋姐来到石狮。先是找了一份饭馆的工作,每月工资1500元,包吃包住。为了能多赚点钱,她晚上又到服装厂剪线头,“有时剪到晚上10点多,有时到晚上11点多,每个小时可赚6块钱”。后来,她觉得外面打零工的工资更高些,干脆辞了专门做起剪线头的零工。

“你选我,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在一起的日子,不管怎么样,不会骂你也不会打你”、“我会赚钱养你的”……这样的甜言蜜语,打动了锋姐,“如果没有他的这些话,我们两个人就不会走到一起”。

锋姐说的这个人,正是她的第二任丈夫杨君。在石狮打工一年多,她希望有个家,有个人可以一起好好过日子,经人介绍,就认识了大她8岁的杨君。

生活向锋姐开了个玩笑:起先,杨君还会出去打零工,有时打鱼,有时到服装厂上班,还能一起分担开销,但后来本性尽露,开始游手好闲、赌博。

“他其实可以挣很多钱的,我们其实也可以过上很好的日子,比如烫衣服、打鱼他都会,出去一趟海就可以赚1000多块钱,但他就是不去做……”

日子越过越窘迫,两人会因生活琐事吵架,常常因为没钱,杨君还常拿她出气,冲着她无名发火。她想有所改变,考虑到杨君已39岁,没有过婚姻也没有小孩,“为他生个小孩,也许就改了”。

但在怀孕两个月的时候,因为5块钱,锋姐又被打了一次。锋姐回忆,当时手里仅有的5块钱是要拿去买菜的,被杨君看见了,就说要拿去赌。“你给我吧,我去赌一把,也许就能赢回来,有可能翻倍,明天就可能有更多钱”。

锋姐一度心灰意冷,一个月后,她决定把小孩给打掉,身边的朋友劝说“好歹也是一条生命”,锋姐这才打消了主意,“总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

卖儿

家里最穷的时候,是锋姐第三个孩子临盆的那一天,“我自己积攒下来的钱已耗尽,那天家里只搜出800多块钱”。

那时民间接生婆的市场价是“女孩800元,男孩1000元”,“要是生儿子,连接生婆的钱都不够付”。2011年12月15日,接生婆上门后,发现“子宫不开”,孕妇肚子痛得厉害,担心有生命危险,接生婆引荐她去医院生产。次日,锋姐到了晋江一家医院,做完B超检查后发现,羊水有问题,胎位不正,只能剖腹产。

没钱交住院费,只能等杨君筹钱生孩子,在这过程中,因为情况危机,医生说先把小孩生下来,钱后面再筹。

同样因为没钱,住院期间,锋姐最好的待遇是两个鸡蛋。6天后,她选择出院。在住院期间,除了接生费1000元外,医疗费用前后总共花了4800元。这笔钱,是杨君给远在湖南的父母打电话,父母将家里准备过年杀的猪和稻谷卖了后才凑齐的。

刚开始,因为没有母乳,加上剖腹产身体虚弱,产妇还需卧床休息,就让杨君帮忙,但因为睡不好觉,在调奶粉的时候,他喋喋不休,冲着锋姐发脾气。

在锋姐看来,杨君并没有因为儿子的到来发生改变,吵架依然是家常便饭,吵得凶的时候,“他还会叫我走,说有你不多,没你不少,他说小孩他不要,要我带走,送人也好,他说他自己都养不活,怎么会养小孩”。

2013年1月4日,实在忍不下去的她再次选择离家出走,“那一天下着雨,我就走了,他抱着小孩,没有拿雨伞,跑到外面,把我追回去,我不回去,他就在我面前下跪,求我回去”。

“我本打算到石狮长途汽车站,乘车离开这个伤心地,后来看到小孩被雨淋到,觉得可怜,于心不忍,只好抱起小孩跟着他回了家”。

有一次,锋姐与邻居郑某聊天,提到自己经常和老公吵架,“老公不想要孩子,我一个女人也养不活,看有没有人能抱养,我将孩子送给人养”。

郑某向警方供述,其有一对在泉州打工的三明老乡,结婚多年,但一直没有生育,想抱养一个。两人一拍即合,三方约定于2013年1月10日在石狮长途汽车站见面,当日,锋姐在杨君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一份49字的协议,买方付款5万元。

签下协议第三天,锋姐一件行李都没带,只身一人逃往广东惠州。在惠州汽车站一家旅馆住下时,得知旅馆正缺清洁工后,她直接留下打工。然而,只在惠州工作了13天,锋姐又返回石狮,她听杨君说要报警,便说自己会去自首。

回到石狮时,已临近春节,杨君说:“牢里日子过得苦,就不要去了,干脆跟我一起回湖南过年”,锋姐认了。

锋姐希望将钱退给人家,在湖南岳阳火车站,她将一张存有3.6万元的卡给了杨君。为了找到孩子,二人在春节前又提前回到石狮并打算报警,杨君劝她到晋江躲一段日子,去外面逃个一两年,到时再一起过。

她并没有按杨君的意思躲在安海,而是想起了在惠州旅馆当清洁工的日子,在她的印象中,那里“工作又轻松,活又好做,工资还不低”。在锋姐到惠州的第二天,杨君报了警。

让法官纠结的判决

相见恨晚

“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这是锋姐卖掉儿子后,在惠州见到郭云时的第一印象,两人经人介绍一直通过电话联系,聊得投缘便决定见面,后来他成了她的第三任丈夫。

对锋姐的过往,郭云比较开明,“她没怎么说,我也没有过问,大家都要一起过了,问不问都无所谓,不一起过,问了这些也没用,反正我真心实意地对她就行,尽量做好就可以”。

经历过一段失败的感情后,郭云很珍惜这份感情,“随着多日的交往,我们情投意合”,他在2013年的下半年把锋姐接回到了自己的租住处。

遇到这位已在广东打拼19年的郭云,锋姐叫他不要喝酒或少喝酒,“他很听话,还改了一些不良习惯,不轻易出去跟朋友应酬了”。

“在外面大吃大喝,家庭肯定是搞不好的。”郭云说,他以前一个人赚钱,都是被自己吃喝玩掉,但有了家庭之后,自己也发生了变化,自己开始节俭,为家里腾出一些开支。

“他把我看得很重,都会听我的话,很多事情,他也不轻易让我做。”锋姐说,当怀上孩子后,为这个新家庭带来了新希望。然而,在怀胎两个月时,医生就对她说,因为做过剖腹产,对第四胎的双胞胎来说有危险:孕妇可能会因为大出血而死,小孩也可能保不下来。

郭云劝她把孩子打掉,但考虑到两个家族都没有生过双胞胎,她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为此,在工地抽不开身的郭云,将60岁的母亲请来广东,帮忙照看怀孕的锋姐。

2013年10月5日,双胞胎姐妹在广东紫金县妇幼保健医院提前降生。在坐月子的时候,锋姐感受到从未有过的照顾,“他会贴心、用心照看我和小孩,会替我洗衣服,还有帮我提洗脚水。那时候,他什么都会帮我做,还有他和朋友一起吃饭,都会给我带上一份,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留给我。”“他不是嘴上说说而已,而是他的行动打动人心。”

说到郭云的好,她会泣不成声。“他可以自己不吃不喝,让我和小孩吃好、睡好,还有老妈;为了这个家,他可以不穿,可是他干得好累好累,但他再累,回来后都会对我笑,会抱着小孩,会照顾这个家……”

幸福似乎来得快去得也快,2014年8月26日中午,民警突然闯进了家。

锋姐记得那个梦破的日子,那是中午1点,他们还正在午睡,四名民警就上门报了身份,说请锋姐走一趟。“为什么抓我?”锋姐心存侥幸。“你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心里还不清楚吗?”民警的话让她失去了最后一丝希望。

2014年8月27日,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她被石狮警方刑拘。在被羁押后,穿着囚服,面对冰冷的铁墙,她度日如年,担心双胞胎睡不好、吃不好,她常常在梦里惊醒。

不到两周岁的双胞胎姐妹,不吃不喝,整天就哭着喊要妈妈。郭云说,有一次,因为女儿醒来,又吵闹着要妈妈,他只好骑摩托车带着女儿出去兜风,差点出车祸。考虑到其家庭情况,2014年9月30日,锋姐被取保。

取保的7个多月日子,是锋姐最珍惜的时光,她说她把婆婆当作自己的亲妈妈对待,一次架都没有吵过,街坊还夸她们“这对婆媳脾气真好”。

“家和万事兴,1996年以来我都是一个人在外打拼,有家就好,只是小孩子至今没有上户口,一方面是妻子和前任还没有办离婚,另一方面是现在家里确实没钱。”郭云在电话中这样和记者说道。

纠结的法官

幸福的时光总是很快,取保的时间到了。2015年4月17日上午9时6分,在两位女法警的护送下,锋姐缓步走向法庭,一袭红色保暖睡衣,站在被告席上,没有辩护律师,没有家属。

庭审前,她双手交叉垂放肚,垂头捏压十指。抬头平视前方,与法官四目相视时,承办法官程耕轮告诉她,目前家里一切正常,郭姨让她放心,孩子老人会照看。

听到这些话语,她还请法官帮个忙,她还想写家书寄给湖北的双亲,苦于忘记具体的住址,希望法官能帮忙问问。

其实,这是一次延后的判决,原本在4月9日开庭时就可当庭宣判,承办案件的法官程耕轮在了解锋姐的家庭和遭遇后,试图寻找法外开恩的可能,当时就将已拟好的判决书收回没有当庭宣判。

承办法官先是掏了500元给前来参加庭审的郭姨婆孙三人,帮助她们返回广东暂住处。后又向石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提出申请,希望向上级人民法院口头请示“在法定刑以下减轻”的处罚,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但后来得知,“法定刑以下减轻”的处罚在申请的程序上没有想象的容易,只有在一些特殊条件下才能申请成功。综合锋姐的案件,她不存在自首、立功表现、从犯等法定减轻处罚的要求,“最终,这条路堵死了,没法行得通”。

但承办法官没有就此放弃,他又向郭云提出开具相关证明,核实双胞胎姐妹的出生日期,后来证实姐妹俩的实际年龄已满周岁,孩子的母亲也不符法律规定的取保要求。

经过几番纠结后,时隔8天,承办法官再次开庭审理此案,综合案件情节、家庭情况、悔罪表现,选择了拐卖儿童罪法定刑期的最低刑有期徒刑五年进行判决。

听到这样的结果,锋姐沉默了,在法官“被告对法院的判决有没有意见”提醒下,她才缓过神来,回答:“能否判轻一点,不然我的两个小孩怎么办?”

走出法庭后,锋姐强忍抽泣声,坐在法院过道座椅上哽咽着。见到记者,一句“想到这个结果没有?”锋姐突然放声哭得像个小孩,泪水打湿衣领,哭红了双眸。

“想到我两个小孩没人带,我好害怕。”锋姐说,“现在觉得非常后悔,如果我不把孩子送人,如果我不从老家离家出走,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面对这位特殊的被告,承办法官还写了一段“法官判后寄语”:

根据刑法规定,你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法定最低刑为有期徒刑五年。你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身陷囹圄,法庭已根据你的犯罪情节对你处以最轻刑罚。你虽然才31岁,却经历了三段“婚姻”,又是5个孩子的母亲,生活不易,可谓艰辛坎坷。但舐犊情深是人之天性,更何况“虎毒尚不食子”。孩子是上天赐予的小生命,具有独立的人格,无论遭遇多大的困难,你也不能把你的孩子作为私人商品出卖!法庭对你现在的家庭状况深表同情,特意与你婆婆进行沟通。你婆婆亦通情达理,表示会尽力与家人代为抚养你那对年幼的双胞胎女儿,你大可放心。期望你在监狱里能悔过自新,学一门谋生技艺,并争取减刑,早日出狱与你的孩子们团聚,共享天伦之乐!

后记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前往石狮市看守所探望锋姐,得知她还没有收到家人寄出的衣物,还购买了两套衣裤和一些生活用品。“你我不相识,却这么用心,为我买这些,谢谢你!”她在提审室感动地说道。

这次相见,铁窗对面的锋姐显得颇为从容,时常笑面迎对。“我现在就是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去。”

四天来她与黑夜作伴,在别人入睡后,她常常一个人看书,默声背诵生活制度、各种法律文书,还有弟子规,她希望通过这些努力早日回家。

她还告诉记者,郭云在入监前对她许下承诺,愿意等她出来,她相信,但她也有心理准备,“如果他遇到一个好女人,并对女儿好,我会祝福他们,但我不会哭”。嘴巴说着这些坚强话语,但眼角泪水却出卖了她。(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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