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小作坊证颁发 早报讯 (记者 詹伟志 许小程 文/图)昨天,石狮市濠江路的马脚桥肉粽加工作坊,获颁《福建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这是泉州首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核准证,今后这些“三无”作坊有望“转正”。 众所周知,食品加工的标准较高,不少食品小作坊存在卫生条件差、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工艺流程不合理、产品质量不稳定、办证意愿不强等问题。小作坊问题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 “我们作坊每天生产近2000个肉粽,之前由于没有合法证件,一直不敢扩大规模。”肉粽店老板黄先生说,马脚桥肉粽加工作坊在石狮已有几十年历史,但由于种种原因,与其他传统产品小作坊一样,长期处于无证经营状态。店里一直想摆脱这种状态,但因为不符合领证条件,始终未能如愿。 依据《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否则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近日,泉州市政府已批准两批可纳入取证管理的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石狮的豆制品、粽子、肉丸、鱼丸、面线、绿豆饼等21种传统产品已列入目录,相关小作坊约50家。 选择石狮马脚桥肉粽加工作坊作为首个发证试点后,石狮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多次到加工场所实地检查,督促业主投入资金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进行全方位改造、升级,并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抽查产品,直到该作坊完全满足条件后,昨日才颁发核准证。 石狮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具备条件,部门将督促食品作坊依法申办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未满足条件的,则要求限期整改、限期申证。对于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证食品小作坊,将按照无生产许可证予以查处。对于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将坚决予以取缔。通过这些举措,争取让更多小作坊从“地下”走到“地上”,纳入监管。今后,众多地方传统特色食品加工作坊将“领证”,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做大做强本地特色食品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