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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秘密:两女儿非亲生 20年老夫老妻成陌路

2015-04-28 08:08: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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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伤人

对孩子的身份,陈龙有过质疑。只是,每次他提起这茬,小燕都赌咒发誓,一口咬定孩子是他的。就连陈龙的父母都这么认为,说壮壮的小脚丫,和陈龙小时候的几乎一模一样。

“我是念旧情的人,也不想因亲子鉴定的事,伤了她的心。”去年6月17日,陈龙和小燕领了证。

陈龙每月工资3000元。小燕婚后没工作,陈龙把自己的信用卡给她,每月工资也归她。“我兜里就揣个一两百元,作为回家的车费。我妈有时看了心疼,会偷偷塞钱给我。”

壮壮一晃3岁,眼看就到了学龄,户口却还没上。按程序,婚前生子落户前,必须亲子鉴定。陈龙和小燕就抱着壮壮,一同到医院抽血化验。

鉴定结果显示,壮壮是小燕亲生的,但和陈龙没有血缘关系。

真相让陈龙失落,内心升腾着愤恨。

但这个结果,并没让小燕惭愧。“她反而开诚布公,说不喜欢我,不想跟我过了。”陈龙说,自己试着和小燕协商离婚。把孩子给她,让小燕补偿自己这1年多搭上的抚养费。

可小燕从此不见了。连惠安老家的父母,也不知女儿去向。其间,陈龙曾和她通过话,小燕也答应离婚,承诺赔偿损失,“但每次都是说说而已,始终不肯露面解决问题”。

爱恨交织

去年10月,陈龙将小燕告上法庭,起诉离婚。起初,法官想劝和这对年轻夫妇。但案件审理期间,小燕始终没出庭。

惠安法院一审认为,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清楚表明,壮壮与陈龙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在没有其他证据反驳的情况下,足以证明陈龙与小燕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审理中,小燕也未到庭争取和好,法院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许离婚。法院认为,因壮壮非陈龙所生,应由母亲小燕抚养,且应自行承担儿子抚养费。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法院认定小燕应酌情赔偿陈龙6000元。

由于小燕存在一定过错行为,侵犯了陈龙的合法权益,给原告带来了严重的精神创伤。根据小燕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综合因素考虑,法院酌定按1万元为宜。

去年年底,惠安法院一审判决后,陈龙以赔偿金额偏低为由提出上诉,被泉州中院驳回。

“孩子会叫爸爸了,我很喜欢这个小家伙,也愿意继续抚养他。”其实,陈龙舍不得放弃这个孩子。

事到如今,对小燕这个初恋,他仍是爱恨交织。“如果她又回来了,说还想和我好好过,我恐怕没有抵抗力,还是不会拒绝。”

现在,陈龙心里还有块放不下的石头,他这个没有血缘的“爸爸”,没法给孩子上户口,但小家伙一晃就大了,没户口上不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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