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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秘密”追踪 孩子总是无辜的户口该怎么办?

2015-04-29 14:03:18 韩影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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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深读“孩子的秘密”追踪

南安的戴先生拨打海都95060,称跟本期海都深读人物陈龙有着同样的遭遇、同样的苦恼

孩子总是无辜的 户口该怎么办?

东南网4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大人的困难,无论如何都会挨过去,但孩子是无辜的,他们以后该怎么办?”昨日,家住南安梅山的戴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说。

戴先生说,读完昨日见报的第40期海都深读《孩子的秘密》(详见本报昨日A7~A10版)后,他就像找到了知音,因为他有着跟陈龙一样的遭遇,养了一段时间的孩子,最终却发现不是自己的,而孩子的生母却失联了,孩子的户口成了难题,让他手足无措。

“为这事我愁了两三年,有时候想想,这孩子真不想要了,可人心都是肉长的,怎么狠得下心呢?”戴先生说,5年前打工时,他认识泉港女子阿玲(化名),两人很快恋爱并同居,不久后生下儿子东东(化名)。然而,由于感情不和,孩子出生没多久,阿玲就失踪了。

由于两人没有登记结婚,孩子没有出生证明,上户口需要亲子鉴定,可结果却让戴先生出乎意料——东东竟然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一转眼,东东已经4岁,戴先生希望他能像别的孩子一样,顺利报名上学,有个正常孩子该有的生活。看到昨日的海都深读《孩子的秘密》后,他忍不住拨通热线,“很同情陈龙,我们都一样被欺骗,对孩子有了感情,却面临无权抚养的尴尬”。

“《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说,类似陈龙和戴先生的情况,虽然孩子是非婚生,但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仍有抚养的法律义务,若孩子的亲生母亲得知真相后一走了之,情节严重的,或可构成遗弃罪。

由于陈龙和戴先生与孩子均无血缘关系,因此在法律上,他们也就没有相应的抚养权,但因为亲生父母均对孩子置之不理,逃避抚养责任,所以他们与孩子之间构成的,实际上是一种养父子关系。按照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如果他们想继续抚养孩子,可到福利院为孩子办理遗弃手续,继而通过民政部门办理认养,为孩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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