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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设立科学技术奖 每两年一评设四个奖项类别

2015-05-08 15:54:07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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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设立科学技术奖

每两年一评,设四个奖项类别,最高奖励50万元

本报讯 日前,石狮市政府印发《石狮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奖励在石狮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获得重大贡献奖的组织或个人可获50万元奖励;科技创业奖的奖金数额为15万元;科技进步奖的奖金数额为10万元;专利优秀奖的奖金数额为5万元。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

一直以来,石狮市高度重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奖在石狮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此次设立的“石狮市科学技术奖”分为四个奖项类别,分别为:重大贡献奖、科技创业奖、科技进步奖和专利优秀奖。

其中,重大贡献奖授予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完成系列或重大研究成果、技术发明,应用推广后,使该市本领域整体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且五年内获得过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或泉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项的组织或个人,每次授奖数不超过1个。科技创业奖授予研究开发、引进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管理水平,推动石狮支柱产业发展,企业科技进步和经济效益显著的组织。这当中,科技创业奖的候选单位,其技术产品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每次授奖数不超过5个。科技进步奖授予在该市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每次授奖数不超过10个。而专利优秀奖则授予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第一专利权人为该市的单位或个人,每次授奖数不超过10个。

根据规定,石狮市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实行“阳光评奖”,向社会公开征求异议。石狮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将报奖项目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石狮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候选单位、候选人及其排序持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石狮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当中,科技进步奖的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设计、研究、开发、投产、应用推广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科技进步奖的候选人应当是在项目设计、研究、开发、投产、应用推广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主要完成人员,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候选人。

获得石狮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或个人将由石狮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重大贡献奖的奖金数额为50万元人民币;科技创业奖的奖金数额为15万元人民币;科技进步奖的奖金数额为10万元人民币;专利优秀奖的奖金数额为5万元人民币。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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