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 异地办理社保所需,为避免“吃空饷”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中心郑主任介绍,大家俗称的这种“健在证明”其实叫做“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只有在异地办理社保的市民需要开具这种证明。 郑主任说,该认证表是为了证明领受人是否健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就像“生存年检”一样。不少地区常发生冒领社保金,甚至在亲人去世后,家人隐瞒情况,继续领取社保金的事件。这种证明就是为了避免“吃空饷”。 郑主任表示,从前年开始,包括福建省在内的大部分省市都实施了离退休人员社保资格联网验证工程。只要黄阿婆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将其资料录入联网系统中,黄阿婆的社保资格认证表就不需要再寄回去,她可以在泉州本地社保中心提交认证表。泉州社保中心会将该信息由网上传回参保地,省去了黄阿婆邮寄的麻烦。 郑主任提醒,办理认证的流程是:参保地寄回资格协助认证表,异地社保人拿着表格和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目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进行资格认证。该表格只需要到街道办事处盖章即可,并不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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