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 月底前上报治理方案 将开展大规模清理行动 针对海漂垃圾整治问题,昨日,泉州市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推进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在全方位调查摸底,掌握环境卫生现状,分析垃圾来源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还应抓紧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海岸带、晋江河道环境卫生清理行动,对堆积在辖区海岸带和晋江河道的垃圾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同时,要加强海岸带环境卫生的巡查监管,坚决查处陆域垃圾向海岸带、河道倾倒的违规行为。 资金投入方面,《通知》指出,自今年起,沿海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参照陆域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方式,按照非经营性大陆岸线5万元/公里·年(含转运费用)的标准,每年将辖区海漂垃圾治理日常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一般预算,并综合测算,向非经营性海漂垃圾清理、收集、转运责任单位下达治理专项经费。 昨日,泉州市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沿海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抓紧预算安排本年度辖区海漂垃圾治理专项经费,并抓紧逐级下达到清理、收集、转运责任单位,保障海漂垃圾日常治理工作需要。 《通知》还要求,所在区域要于本月底前,向市政府和市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辖区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另外,下月起将正式启动海漂垃圾考评,考评成绩将计入受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乡镇“美丽乡村”考评成绩,治理成效显著的单位,则将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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