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占婚姻投诉的三成多,九成受害者是女性,如何制止关键在于“第一次”——
面对家暴 勇敢说“不”
鲤城法院布置温馨的家事调解室,旨在唤醒亲情,化解家庭矛盾。
核心提示
近日,本报关注福建省正式启动反家暴司法宣传活动,而泉州市法院创新举措,在反家暴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如联合多部门合力反家暴、对受害者发出人身保护令等(详见5月31日第四版)。
那么,泉州市家暴现状如何、受害者应怎样进行维权?昨日,记者调查发现,家暴仍是泉州市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若遭遇家暴可向妇联、公安、法院等部门求助。专家提醒,制止家暴关键在于“第一次”,受害方要勇敢地说“不”。
□本报记者 吴志明 黄雅珊 通讯员 陈小鑫 王文鑫 文/图
现状 九成受害者为女性 尚无专门法律制约
婚姻投诉三成因家暴
“现在家庭暴力问题日趋凸显,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市妇联权益部陈部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近年来妇联系统受理的信访件看,家庭暴力投诉占很大比例,表明目前仍有不少家庭暴力案件发生。数据显示,2014年信访量居首位的是婚姻家庭类,总共326件,其中家庭暴力占40%;今年第一季度信访量居首位的还是婚姻家庭类,总共70件,其中家庭暴力占33%。“家庭暴力仍是泉州市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记者从有关资料了解到,我国家庭暴力90%以上的受害人都是女性,而30岁—45岁妇女则成为家庭暴力的高危人群。从各地的数据看,涉及家暴投诉占婚姻家庭类投诉总数的比例均在30%以上。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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