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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家礼品店贩售止咳水 店主涉嫌贩毒被刑拘

2015-06-04 07:59:13 陈邵珣 吕波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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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终于有法可依 一改难查处尴尬境地

去年11月,海都记者就南安部分店面贩卖止咳水一事,采访南安食药监局、南安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时,他们都表示,查处难度很大:公安方面,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只是一种处方药,对贩卖者,最多只能以非法经营罪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而像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条件,经营数额要达到5万元以上,类似卖止咳水的行为,很难达到;食药监局方面,除了罚款外,他们无法对涉案人员作更进一步的追究,包括此次被查的礼品店,此前也曾查处过,但仅仅罚几百元就了事了。

不过,这样的局面,在今年5月1日后因一纸联合公告的出台,有了彻底的转变。据了解,今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公告,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俗称“止咳水”)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实行。

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曾解读,止咳水成分中含有可待因、麻黄碱成分,可刺激中枢神经,达到镇痛、镇静、止咳作用,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长期饮用易上瘾,“长期滥用成瘾所形成的症状与吸食其他毒品无异。”因此,“被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目录后,止咳水将属于毒品的范畴”。

警方

非法买卖运输止咳水按贩毒立案

南安食药监、警方相关人士解读,2005年颁布实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并将处方保存两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在今年5月1日之后,非法买卖运输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警方将以涉嫌贩毒立案调查,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责。

两个执法部门也表态说,今后,将加大打击力度重拳整治南安的非法贩售止咳水现象,而对于食用止咳水的人群,也将以涉嫌吸毒进行查处,初犯的将被处以治安处罚,屡犯不改的,将采取强制戒毒措施。

警方提醒,对于止咳水这样的药品,其危害性并不比传统毒品小,作为家长,平时要多观察孩子的日常行为,如果出现回家就躲进房间或洗手间、不思茶饭、交友混乱等情况,一定要重视和警惕,进行正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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