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已成伤害 美瑞/漫画 东南网6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张凯航 韩影 通讯员 袁春辉)一对谈婚论嫁的情侣,当他们感情出现裂缝时,男友当下就选择暴力回击。事件虽然狗血,但仍不免引人反思,当爱已受伤,请不要再选择制造伤害,伤人又伤己。 女友劈腿 男子暴打情敌被刺伤 满心欢喜地找女友谈结婚买车的事,不料竟被女友拒之门外,屋内还传来另一个男子的声音,门外愤怒的男友该怎么办?泉州洛江法院近日一审宣判的一个伤害案件,就因此事而起。 去年7月26日晚上,25岁的洛江人何某与同事吃过饭后,便到洛江一钢材厂员工宿舍,找女友小圆(化名)商量结婚买车的事。他和小圆恋爱已久,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 但在宿舍门口,敲了半晌门,女友都没给开,还让他到楼下等自己。何某觉得蹊跷,没有走开,不一会儿,竟听到宿舍里传来男子的声音。何某很生气,用力敲门,小圆竟称不认识他,让他走开。 何某愤怒之下,一脚踹开房门,取下门口墙上的红色灭火器冲进宿舍,持灭火器砸向男子的左肩。男子被砸中倒地,随手捡起宿舍地上的一把水果刀。在随后的拉扯中,男子抢下何某手中的灭火器,刺向何某的胸部、腹部,致何某胃破裂穿孔,何某很快倒在血泊中,不能动弹。事发后,男子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何某重伤二级。 持刀伤人的男子上官某,今年23岁,安溪人。此前,他和小圆恋爱过。小圆与何某恋爱后,上官某一直不死心,两人藕断丝连。事发一个月后,上官某投案自首。而何某则住院治疗,前后花掉医疗费用5万余元。 洛江法院审理认为,上官某在遭到何某持灭火器殴打的情况下,为避免人身权利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防卫手段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他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泉州洛江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上官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判令其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7万余元。一审宣判后,上官某并未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一审已经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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