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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儿童死刑”真相揭秘 某婚恋网站营销策划

2015-06-19 08:13:11 花蕾 韩影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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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在朋友圈疯转的图片,最后被证实是婚恋网站的营销策划

东南网6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花蕾 韩影)前天下午,几乎所有人的微信朋友圈,都被一张图片刷屏。

图片上是一名流着眼泪的小孩,看着让人心酸,下面则配着一句简短的话——“坚持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 贩卖儿童死刑”。

从前天到昨天,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持续发酵,转载或评论该话题的网民不计其数,甚至不少名人也加入其中。一时间,对于人贩子是否一律“死刑”,朋友圈犹如一场辩论赛,有的人连续转发多次表示支持与赞同,也有一些人提出反对意见,还有一些人不堪其扰,直接不去开微信。

也有眼尖的网友发现,这张图片的最下方有个推广链接:感谢某婚恋网站友情支持,因此质疑这是一场互联网营销。昨日,该婚恋网站发表声明,承认这是营销行为,让许多原本不知情的人跌破眼镜。对此,泉州网警表示,这样的营销方式是否违法还不好判断,市民在看到此类网络热点舆论时,不妨先静下来想想,不要着急转发,多从理性和法理上思考,别让自己的同情心,成为别人赚钱的工具。

【争论】

朋友圈被刷屏 有人支持有人恼

这张图片基本是随一些帖子流传开来的,帖子的共同点是先放一批催人泪下的图片,配以情节曲折的寻子故事,最终的导向便是支持人贩子判死刑,基本内容为“我是来自××的××,是第××位支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人,请接力”。

很多网友转发这些帖子,纷纷留言表示支持,甚至连王宝强、香港艺人张智霖等知名人士也支持,还表明“不求点赞,只求扩散”。也有网友表示反对,称一律死刑可能不利于被拐卖儿童的解救,不赞成一刀切,“判死刑就能解决问题吗”?

这样的争论,也在泉州市民的朋友圈内上演。“我在泉州,我坚持买孩子的判无期,抓住就枪毙,孩子都没机会从头再来,凭什么给人贩子改过的机会。”在6小时内转发4次的网友“@柠檬茶”,是泉州一名银行工作人员,他说,频繁转发只为让所有人都看到这个帖子,“拐卖儿童就是破坏一个家庭,人贩子令人深恶痛绝,该死”,他追加评论。而一直旁观这场辩论赛的网友“@靡靡”吐槽,虽然她没分享,但感觉精神世界被严重打扰,平时不刷屏就难受的她,硬是忍住6小时没看一眼朋友圈。

【真相】

婚恋网站承认这是一场“营销”

早在图片传播时,就有眼尖的网友发现,图片的落款是“某某公益宣传”。不过,海都记者在网上没有搜索到任何同名的公司或机构,但在微信上却搜到一个6月17日刚注册的公众号,因此,不少网友猜测,这是该公众号为了吸粉所做的一次营销。

还有一个版本,在图片最下方有个推广链接:感谢某婚恋网站友情支持。点开此链接,就会跳转到该网站的注册页面。图片热传时,公众号“移动互联网”就发了一则名为“你在朋友圈接力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那只是在帮别人赚钱”的帖子,称每注册一个用户,该网站都为此付费,换句话说,这是该网站一次“花钱买用户”的商业行为,并计算出这个推广帮助该网站节省了多少推广费用。

“移动互联网”在帖子中质疑,该网站是利用大家的心理去做营销。昨日下午,这一质疑得到确认,该婚恋网站发出声明,称这是个别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启动营销行为,表明将对相关员工的失职进行严肃处理。

【刷屏】

那些似曾相识刷爆朋友圈的帖子

细想一下,这种席卷而来的刷屏情景,让人似曾相识。这是“是中国人就转”、“是妈妈就转”、“爱心接力”以新的形式出现,瞬间点燃许多人的激愤。

还记得逢高考必丢准考证的白雅倩吗?2013年高考前夕,大家在微博里疯转一个帖子:“学生家长捡到一个白雅倩的高考准考证,谁认识通知下,别耽误高考大事”,上面写明白雅倩的考场、座位号及准考证号,很多人拨打电话求证。

今年高考期间,甚至还有读者致电海都热线通95060,请记者帮忙一起找准考证。殊不知,这个“白雅倩”已丢证3年,且丢在全国各地。后来,各地公安机关纷纷辟谣,这是一个骗局,以丢准考证为由吸引公众注意,然后留下一个一旦拨通,便被恶意扣费的手机号码。

去年,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后,一条“我叫×,我来自×,我是第×位为灾区祈福的人”在朋友圈被广泛分享。根据链接页面上的信息,已有超过4000万人参与祈福。打开这一祈福链接,在选择“为灾区祈福”选项后,自动跳转到其他页面上,而伴随打开次数不同,每次还会跳转出不同公众号的关注页面。不久后,该公司证实:这只是他们进行的一次市场营销活动,页面上跳转出的公众号页面,则是附加的广告内容。由于涉嫌诱导分享,腾讯根据用户举报已拦截该网站。

【看法】

教授:应谴责如此博眼球的营销

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刑法学硕士生导师吴情树称,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是非常极端的观点。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贩卖妇女儿童罪的,情节极其恶劣的才能判处死刑。不符合相应情节的,不能判处死刑。这方面的立法是十分明确的。人贩子是否能够判死刑,要看具体的案情。

根据《刑法》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得知此事原来是某网站的一次营销方式,吴教授认为,以极端观点博取观众眼球,这样的营销手段虽谈不上犯法,但是应该极力谴责。

律师:看得出大家关心儿童

“作为一个妈妈,我从感情上也像众多网友一样,强烈憎恨拐卖儿童的行为。但作为一个法律人,我觉得人贩子必判死刑的说法,是不理性、不专业的。”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解释,刑罚的修改需要经过复杂的论证,综合考虑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各方面因素。网友的呼吁和发声,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立法改变,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

罗律师认为,虽然这一说法不够理性,但大多网友无条件转发,可以看得出,社会各界人士对“拐卖儿童”这一行为是非常厌恶的,所以不仅是立法层面,监护人和社会制度等都要防微杜渐。

对于上述婚恋网站的行为,她认为,以挑战国家法律权威性的方式做营销,虽然不触犯法律,但手段是不当的。

网警:市民转发前不妨先想想

昨天下午,泉州公安网安支队的官方微博“@泉州网警巡查执法”发布消息,确认微信疯转的“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是商业网站炒作。

泉州网警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市民在看到网络热点舆论时,不妨先静下来想想,不要着急转发,多从理性和法理上思考,而不是凭一时的激情。

“人贩子是否改判死刑”,虽然是由营销公司挑起的,但却引发许多人的共鸣,这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舆论话题。不过,话题本身被不断炒作,社会情绪不断被消费,从本质上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从根本上需要父母更好地承担其自身的监护义务,需要社会更好地承担其协助责任,需要国家更好地承担起保卫职能。这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而非单纯的情感宣泄。

民警说,这样的营销方式是否违法还不好判断,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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