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阳光工程” 健全招生问责制
今年是“招生秩序规范年”,各高校将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各高校在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同时,将健全考生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健全招生问责制,全面实施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试组织、考生资格、信息公示、招生录取等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与往年相比,今年教育部、省教育厅细化了多项明令禁止的行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行为。按要求,各高校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考生的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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