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纪委通报处理一批“村官” 早报讯(记者 刘波)据安溪县纪委监察网消息,日前,安溪县纪委对今年以来该县查处的5起农村基层干部侵犯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进行集中通报,要求该县各乡镇党委做好以案释纪工作,加强警示教育,为村级换届提供严明的纪律保证。 这5起案件分别涉及该县龙涓、龙门、西坪、湖头、感德等五个乡镇。 龙涓乡崎畲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春信、村委会原主任陈清河违纪违法案。经查,陈清河在协助龙涓乡人民政府管理该村里口桥翻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和市级生态村创建等项目过程中,骗取财政资金9.5万元予以侵吞。陈春信在对本村水资源监管过程中,收受他人送款1万元;伙同他人采用虚造干部工资支出的方式,套取本集体资金1万元进行私分。陈春信、陈清河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门镇美卿村原村主任白植典、原党支部书记白育望共同贪污国家种粮补贴10万多元。经查,白植典、白育望等人在管理落实国家种粮补贴过程中,虚报种粮面积套取国家种粮资金近11万元,并将其中的42320元予以分发。白育望、白植典涉嫌贪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坪镇宝山村原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肖荣鑫挪用公款案。经查,肖荣鑫利用担任该村村委兼报账员的职务便利,在开具现金支票支付工程款过程中,多开具2万元用于个人经营茶叶生产。肖荣鑫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调查。 湖头镇桥头村原报账员颜皇职务侵占8000多元。经查,颜皇利用职务便利,篡改支付凭证,多报支8330元。颜皇因构成职务侵占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感德镇霞春村原村主任汪江违法占地建房案。经查,汪江利用职务便利,未经国土部门审批,擅自组织、实施违法占地建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汪江因构成其他破坏经济秩序错误被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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