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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 南安官桥洪岭村强征10余亩耕地建公庙

2015-07-03 09:58:43 程枝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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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洪岭村—— 强征10余亩耕地建公庙

洪岭村公庙捐资处。

洪岭村公庙施工现场。

东南网7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程枝文 文/图)日前,有群众向本报反映,称南安市官桥镇洪岭村为建公庙,于2011年强行征用了村里30多户村民的十余亩耕地,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准备集资700多万元建公庙。4年来,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却一直无人出面制止,导致公庙仍在违法建设中,群众利益受损严重。

接到群众举报,记者随即赴实地调查。

洪岭村位于官桥镇政府所在地西部9公里处,包括洪岭、后寮、牛运3个自然村,418户1283人。村委会设在洪岭自然村,村落主要分布在后寮寨北麓丘陵坡地上,海拔约300米。群众反映的违建公庙所在地,就在后寮自然村。据了解,由于洪岭村地处偏僻山区,2006年还被南安市列为欠发达村。

6月25日,记者从城关出发,沿着盘山公路驱车20余公里,来到公庙建设场地。在现场,记者看到此处依山傍水,地势平坦,大片已经平整的土地上,一边是用铁皮简易搭盖的公庙,佛像前已经点起了香火;另一边用石块砌成的地基也已完工,部分高出地面半米多。

在简易公庙的一角,还专门设置了一张案台,上面立着一块“捐资处”牌子,并公布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一旁负责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整个公庙预算700多万元,前期已筹得群众善款200多万元,目前正进行第二轮集资,经费到位后就进行公庙主体建设,预计一两年内完工。

“建公庙我们不反对,但是总不能强制征地啊,更何况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后寮村村民告诉记者,2011年村里有人从外面请来一位巫婆,围着村里跳了一圈后,突然就在一块耕地前停下了,说这里最适合建公庙,于是这块地就被强征,成了该村的公庙用地。

村民们还说,这块地总共涉及30多户10余亩地,在被征用之前都是种着花生、红薯等农作物的耕地。从征地到补偿,村里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也没有张贴公示,甚至土地被征用之前很多村民都不知情。54岁的村民欧阳章,全家5口人只有一亩多土地,这次就被强征0.65亩,由于不同意村里提供的1亩数千元的赔偿标准,至今没有去领取赔偿款。

“孩子在外打工赚不了几个钱,靠孩子养老是不可能的。现在自己年纪大了,基本就靠种点地养活自己,没有土地不知道以后怎么生活。”欧阳章向记者提供了一张村里制作的《土地补偿表》,记者看到,上面记录着被占耕地户主名字、土地亩数和已领的补偿金额。最多的一户是欧阳农,被占用0.53亩,补偿5300元;最少的是欧阳敏,被占用0.07亩,补偿700元。30余户共计十余亩,赔偿7万多元。

欧阳章等村民还说,这些年,他们没少向乡镇及以上负责人反映,但始终没有引起重视。

对于村里集资700多万元建公庙一事,洪岭村村支书欧景波承认并解释:“我们村是个远近闻名的穷村,经济落后,村民生活差,但村里生态环境很好,是可以利用的资源优势,这次打算建公庙是为了吸引人气,届时就能发展乡村旅游等项目,最终受益的是大家。村民原本应该支持才对,真不理解他们为何上访。”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要将农用地转成建设用地,必须按要求和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而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用途,属非法占地行为,严重者将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洪岭村公庙项目到底有没有审批?随后,记者来到官桥镇政府采访,国土资源所洪所长明确表示:“没有审批。”“既然没有审批,为何不制止?”记者问。“我们有下去制止,已经要求下面整改。”洪所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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