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变异”红包:微信群“抢红包”涉赌调查

2015-07-06 07:43:25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部门说法

警方:不管线上线下 赌博事实不会变

关于微信红包涉赌,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以及开设赌场的,都将构成犯罪,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这些微信群管理员的行为,已涉嫌开设赌场罪。

该负责人还表示,在微信群玩“猜大小”或者“牛牛”游戏,切勿认为微信红包等带有游戏性质或者金额较小就不是赌博,一旦参与都将涉嫌赌博,逃不过相关处罚。“一经发现,我们将坚决查处,市民切勿存有侥幸心理。”该负责人说,虽然玩家是在微信群中私下与管理员交易,但有参与下注赌博,痕迹都会留在微信上,警方能联合微信运营商,调取交易记录,取证调查。如果微信群管理员利用手段控制开奖结果,还将涉嫌诈骗,即便是对方诈骗,参与者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的事实依然不会改变。

“市民一定要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轻则受到治安处罚,重则将会面临刑事责任。”该负责人说,“市民如果有发现进行赌博的微信群,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据了解,针对今年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实施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较为突出的情况,公安部3月中旬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断链”行动,重点打击此类涉网违法犯罪团伙的组织人员体系、资金结算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等,坚决斩断“人员链”、“资金链”和“技术链”,彻底摧毁有组织犯罪网络。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瞄准网上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加强网上巡查和情报经营,加大专案侦办力度,坚持发现一起、彻查一起,打链条、摧网络、挖团伙,近期已成功打掉了一批涉网违法犯罪团伙。

工商:微信红包博奖 涉嫌不正当竞争

鲤城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微信红包抽取手机、汽车等高额奖品的行为,可能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在从事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时,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第二十六条规定,当经营者抽奖活动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时,监督检查部门应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举办抽奖活动前,应该事先将抽奖活动方案报工商部门批准。微信红包抽手机和汽车,虽然形式上与普通抽奖略有区别,但仍属于抽奖范畴。这些抽奖奖品金额已经超过5000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鲤城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利用微信红包抽取高额奖品的活动,部分是由经营者自行发起,部分是由经营者委托的广告公司发起。工商部门表示,若经营者将抽奖活动全权委托广告公司负责,那么经营者将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广告公司应当担责。如果经营者全程参与了活动制定,就必须负责。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微信红包抽奖活动可能存在诈骗陷阱。如果在不了解群主具体情况,也不知道商家身处何地的情况下交了入群费用,但群主“跑路”,消费者将蒙受财产损失。警方也提醒,市民参加一些商家利用微信红包组织众筹抽汽车、抽手机等活动,存在着被诈骗的风险。

■专家声音

群主涉嫌 开设赌场罪

针对利用微信红包进行“牛牛”、“比点数”等赌博玩法,四川大学法学教授、成都中院院长助理万毅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微信群的押注行为已经构成了开设赌场罪。

他说,几年前,开设赌场罪的范围就已经不仅限于实体场所,虚拟空间也算。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其中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很明显,微信群组织这种押注的行为已经构成开设赌场罪。”万毅说,如果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事实上,虽然玩家是在微信群中私下与管理员交易,但警方取证并不困难,“联合微信运营商,调取他的交易记录,就可以发现赌资数额。”万毅说,如果管理员在开奖过程中,运用技术手段控制开奖结果的话,还将涉嫌构成诈骗罪。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