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一泡沫加工厂存安全隐患 未停业整顿被断电

2015-07-14 09:56:56 史国亮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加工点内电线乱拉,塑料泡沫堆积,拥挤不堪

东南网7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史国亮 文/图)昨天下午,泉州鲤城区安监局联合执法局、消防大队、金龙街道、金龙派出所及供电部门,对金龙街道一家泡沫加工厂实行强制停电处理。

该加工厂位于金龙街道古店社区一处石头房,分为一个加工室和一个小院,周边还用铁皮圈起来,院子里堆砌着各种泡沫板、块和塑料废品,加工室仅几十平方米的空间里,乱拉乱接的电线仿佛将加工机台与塑料泡沫捆在一起,现场还弥漫着一股非常重的塑料泡沫焚烧后的味道。

6月18日,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收到金龙街道办事处呈报的《关于查处古店社区泡沫加工厂火灾隐患的请示》后,于次日组织上述部门前往联合检查,发现该加工点存在无证经营,电线货物混搭、乱拉乱接,生产环境为简易搭盖建筑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于是责成该加工点停业整顿。

虽然口头上答应,但截至昨日,加工点仍未停业整顿。根据最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昨天,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清濛中心供电所的工作人员,随同联合检查组一起赶到加工点,对连接加工点的主线路予以剪断,并进行安全处理。鲤城区安监局的工作人员称,自去年12月新规实施以来,这是泉州首例被实行强制停电处理的。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