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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员救生工具缺失 泉州市区多数小区游泳池未达国标

2015-07-16 08:26:46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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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新花园,小区内泳池旁张贴着温馨提示,严禁下水游泳,但仍有不少居民带着孩子来游泳。

国标

250平方米游泳池 需要3名救生员

根据游泳场所强制性国家标准,水域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游泳池,至少应配备固定救生员3人,包括2名固定救生员和1名流动救生员。游泳池边,每250平方米内必须有一个救生观察台,观察台的高度不低于1.5米。除此之外,还得有值班人员、医务人员和保卫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

另外,人工游泳池必须有救生圈、救生杆、救护板和护颈套,还需配备急救室,内有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和器材。业内人士表示,一般250平方米以下的游泳池,需要配备3个救生圈和2根救生杆。

强制性国标还规定,游泳池的场地标语必须丰富细化,应该设置“游泳人员须知”、“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等安全提示。

在市区大多数小区的泳池内,除了救生员,并没有医务人员和保卫人员的身影,急救箱等也不见踪影。一旦遇到溺水事故,可否及时进行救援不得而知。在不少游泳池旁,安全提示的设置情况也不容乐观。

“事实上,小区游泳池最大的问题是,池子底部大多是蓝色,甚至画有图案。正规的泳池底部应该铺白色瓷砖,救援时才不会影响视线。”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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