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国内 > 正文

买药预算不高于医院支出三成 采购新规能否降药价?

2015-07-20 06:39:00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核心阅读

以往药品采购,高价药、高回扣药的新闻没少听过,甚至还有把药企的行贿成本加到药价上的,最终还是患者吃亏。

近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通知,提出分类采购、采购预算控制在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谈判团购专利药、招标“双信封”制度等要求,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百姓用药负担。

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满月了。

通知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提出了操作指南。什么是药品分类采购?医院预算能控制下来吗?专利药价格高,政府团购能便宜吗?招标会不会一味压低价格忽视药品质量呢?就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

一问

降低买药预算,公立医院差钱吗

对药品进行分类采购是该通知的一大亮点,同时也给出了集中采购的具体范围和办法。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介绍,具体做法是由医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具体到通用名、剂型和规格,每个品规明确具体的采购数量,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优先选择符合临床路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药品,兼顾妇女、老人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药需要,并与医保、新农合报销政策做好衔接。

记者注意到,通知明确要求,医院药品费用支出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实际上大部分公立医院的药占比都在40%以上,而且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落实如此低的采购预算?

郑宏介绍,从医院预算环节控制药品费用,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为实现目标,必须要坚持三医(医保、医疗、医药)联动,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自行采购的具体办法,与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等综合改革配套,形成政策合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江宇认为,医院药品费用支出一般不高于业务支出的25%—30%,这样做是为了从医院预算这个源头上实行硬约束。“这个比例有几方面依据:一是我国当前医院药占比为43%左右,考虑到过度用药和药价虚高,还有很大下降空间;二是国家提出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到30%;三是发达国家的药占比通常在10%—20%之间,福建三明等地成功实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药占比也下降到了25%—30%之间。”

江宇提出,另一方面,降低药品费用,相当于减少了医务人员一部分收入。要让医务人员收入达到合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通过财政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用更多的财政和医保基金直接补偿医务人员的劳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切断医务人员收入和药品费用的利益关系,让医务人员有合理用药的动力。

北京大学教授李玲说,药品采购环节改革需要医保、医疗两个环节的配合。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仍然没有改变,以药补医的机制还存在,医保按项目付费的办法仍然在鼓励医院、医生多开贵药,药企恶性竞争的现象没有改善,单纯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不可能完全扭转药价虚高的局面,需要三医联动,才能实现政策效果。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