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金融服务体系】 设省创业创新天使投资基金 投资创业创新项目 《措施》还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在机制上突破,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问题,明确设立1亿元的福建省创业创新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创业创新项目,并参股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的天使基金;要求各地也要设立创业创新天使基金。 省经信委对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成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建立大众创新众筹平台,进行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众创空间组织创新产品开展网络众筹,为大众创业创新提供融资服务。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提出,各地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可对创投机构投资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按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给予担保,担保费由企业所在地财政补贴。 【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各地设立创业创新专项扶持资金 重点支持创业空间 为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为创业创新提供动力支撑,《措施》提出了29条财税方面的扶持举措。 我省推行创新券制度,每年安排200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后补助、绩效奖励等方式,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数据分析、法律咨询、创业培训等服务。 回应创业企业呼声,我省将抓紧推广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推行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纳税,简化税务缴纳程序。 《措施》明确要求全省各设区市设立创业创新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大本营、创客天地、新型孵化器等众创空间,实现政策联动。 此外,为提高创业主体的创业成功率,省教育厅每年还将安排3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与指导,到2020年,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人数不低于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人数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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