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企业纷纷用上智能装备以提高效率
三大渠道满足智能制造企业资金需求
《九条措施》为智能制造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三条渠道:
首先,各地方法人银行将设立智能装备专项贷款,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该专项贷款。
其次,省里将整合各类“助保贷”等资金,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智能装备贷款风险资金池,与省内银行尤其是地方法人银行合作,为智能制造企业贷款进行增信。
再次,《九条措施》强调各地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要为智能制造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且实际操作中可采用风险比例分担办法,使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
四种方式拓宽智能制造企业融资渠道
虽然银行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但现阶段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银行更加重视风险防范,对企业的自有资金要求更高。针对这种情况,《九条措施》为智能制造企业提供了其他更多选择:
上市融资。大型智能制造企业可以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加强与中介券商对接,尽快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另外,在首发上市暂停的情况下,企业可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上市,尽快在资本市场融资。
股权融资。规模小一点且暂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智能制造企业可以在“新三板”或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省级财政对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成功交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可以开展综合融资,如进行股权交易融资、股权抵押融资、发行私募债券等。
发债融资。《九条措施》提出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捆绑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增信集合债券等,通过捆绑发债增加信用等级,提高发债可行性,设立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的“中小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将为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且企业所在地财政对发债企业按不高于发债金额2%的标准给予贴息。
基金融资。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拟设立有财政性资金参与的智能装备产业股权投资子基金,设计了完整的基金收益平衡、到期回购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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