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带环境卫生奖惩方案出台 年度前十名 至少奖励5000元 本报讯 (记者 杨婷婷 游怡冰 通讯员 骆伟钢)日前,《台商投资区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与奖惩方案(试行)》出台。考评对象为全区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包括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和百崎乡4个单位。考评范围为全区海岸带(指近岸海域和海岸线向陆一侧200米的陆域)。 根据奖惩方案,在市级每月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中,凡成绩排名进入全市前十名的乡镇,给予3000元—5000元不等的奖励;凡被抽检岸段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但所属乡镇未进入全市前十名的,给予所属区域乡镇每段2000元的奖励。 在市级海岸带环境卫生年度综合评比中,凡成绩排名在全市前十名的乡镇,将给予5000元—1万元不等的奖励。 处罚方面,在市级每月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中,凡成绩排名在全市后五名的乡镇,扣其当月5000元专项经费补助;凡成绩低于70分(全市后五名的除外)的乡镇或岸段,扣其当月3000元专项经费补助。 在市级海岸带环境卫生年度综合评比中,凡成绩排名在全市后五名的乡镇,将扣1万元专项经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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