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设立专门统一审议立法的机构 法制委员会昨日正式成立 核心提示 昨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这意味着,市人大专门负责统一进行立法审议的机构——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正式成立。 □本报记者 陈林森 法制委有哪些职责 据介绍,法制委是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首个专门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设立,其组成人员为同级人大代表,今天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将表决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法制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审议,重点研究法规草案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表决稿,着力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简而言之,即“议事”。法制委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受人民代表大会领导;闭会期间,则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 立法需要哪些程序 法制委既然已经成立,是否意味着泉州就可以着手起草法律了呢?其实不然。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立法程序包括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法规案的起草、法规案的提出、审议、表决、报批、公布等。 根据新《立法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因此,当前市人大的首要工作是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立法条例。如同《立法法》是“管法的法”一样,立法条例是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依据。目前,《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正在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市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多方征求意见。 泉州市有哪些立法权限 此前,根据新《立法法》,虽然泉州市已经享有地方立法权,但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要由省人大常委会综合考虑设区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本月1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漳州等七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泉州位列其中,可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拥有了立法权限。 根据新《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熟悉法律的相关人士分析,最终确定的新《立法法》规定的权限比原有的一、二审稿进一步扩大,从原来的“城市建设、管理”扩大到“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则扩大到“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各方面事项包含内容极其丰富。 据了解,泉州市人大立法权限涉及市人大常委会多个工作机构,这些机构将要承担法规案一审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论证等立法任务。市民对于立什么法如果有好的建议,也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发送至13799507878@163.com)等形式,在8月15日前将立法项目建议提交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筹备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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