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款撬动大量林业投资 “林权证可以贷款”的消息在林农间传开后,陈光辉、黄启斌和其他林农一样,陆续通过林权证和林地承包租用合同,获得贷款。“到6月底,我们已经为312家农户发放贷款4865万元。”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林华选介绍,平均每家农户获得贷款有10多万元。相比林农持续数年几十万甚至数百万元的投资,10多万元银行贷款或许并不足道,但“好钢都用在了刀刃上”。 谈及林权抵押贷款的作用,黄启斌深有感触。“林业投资一般有计划性,树苗、农机价格波动不大,每年投入资金相对固定,但肥料、人工成本、林地管理等方面的资金有时会出现临时缺口。”黄启斌说,在最需要的时候雪中送炭,银行贷款正好补足上述这些方面的资金,自家承包租用的林地已经发展到1000多亩,预计将来在收回成本后,每亩产值将达到2万元左右。 据了解,除了传统的林权抵押贷款,永春当地林农现在可选择“林企+林农”、林业投资担保基金、林农和林业专业合作社成员联保、“森林保险+自然人”、保单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获得贷款。如今,林权抵押贷款真正起到支点作用,促进非规划林地流转,撬动永春林业、花卉等行业的投资热潮。根据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其林权抵押贷款用途的监测显示,4865万元林权抵押贷款均进入林业投资项目。 未来林地价值将可变现 林权登记发证、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方式,只是永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众多工作中的一环。在银行资金流入林业,并开始影响农民投资和生活时,林业经营遇到的新问题正待破解。“根据目前的价格,种植杉木后林农需要经过第11年的疏伐和第16年的间伐,才能收回投资成本。”黄启斌说,前三年投入的资金需要等到十多年后才能回收,这成为林农扩大林地经营规模的瓶颈。 同样,有意转变林木种植品种的陈光辉也遇到资金如何循环使用的困境。“发展造林项目,资金回收的周期很长,没办法很快还上贷款,自然也就没办法再贷款出来。要是有办法先将部分林木变现,让我们把投入资金回收再利用起来就好了。”实际上,和陈光辉、黄启斌有类似想法的林农不在少数。 这个把未来十多年林地价值在当下变现的想法,已不仅存在于农民的梦想中。记者从永春县林业局了解到,目前该县正着手组建林权收储机构——永春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首期注册资本3000万元,为县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将主要从事林权(林木、林地)收储、赎买、置换(补偿、租赁)活动:林产品销售;造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园艺植物培植;对林业的开发、投资等。同时,公司将依托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林权交易、林权流转等业务。 听到这个消息,陈光辉连声叫好,“以后可以把自家种植、管理3—5年的林木在交易中心挂牌出售,完成交易后既节省了长期投入,还可回收资金进行其他林业项目投资,对我们林农来说是件大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