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办理了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可2万元还是取不出来 东南网8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文/图)老伴的丧事刚办完,89岁的庄阿婆却因为存折写的是老伴的名字,里面2万元取不出来,整天发愁。昨日,庄阿婆的儿子张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求助。 家属:因为不识字 未办密码银行卡 “10多年前,我们把辛苦积攒下的2万元到银行存了定期,平时拿点利息补贴家用,当时是用我的身份证去办的。”庄阿婆介绍,2008年,因为她的身体一向比老伴差一点,担心自己先走,他们就重新办了本存折,写的是老伴的名字。而且,因为两人不识字,并未办密码和银行卡,平时取利息都是本人用身份证去取。 今年7月4日,庄阿婆的老伴因为突然病发去世。办完丧事后,7月23日,张先生带母亲去银行要将存折里的钱取出来,却无法取出。“他们一听说我父亲去世了,要求我们去办公证,才能将钱取出。”张先生说。 银行:按规定须办公证 才能取出存款 对此,上述银行晋江陈埭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求办理公证等手续,并不是银行故意要求,而是相关规定要求的。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储户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要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这样才能将存款取出。 公证处:办理公证没问题 要多办一些手续 不过,要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的话,庄阿婆一家的特殊情况,也带来了一些麻烦。因为,庄阿婆和老伴在1948年就结婚了,根本没有办理结婚证。同时,在老伴去世前,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庄阿婆的二儿子就已经去世了。二儿子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代位继承,但是女儿去年已经出国去菲律宾。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银行相关负责人跟随庄阿婆一家到晋江市公证处反映情况。对此,晋江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除了张先生已经办理好父亲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外,张先生等家属还要去调出父亲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户籍档案。 “死者的父母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因为已经不在,也没有相关户籍资料,可以去村委会开相应的证明,到镇里盖章,并拿族谱作为辅助证明材料。”工作人员表示,至于死者在国外的孙女,如果一时无法回国,可以去菲律宾当地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公证,声明放弃自己的代位继承权利,并将声明书寄回国内。“之后,在国内的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来办理公证。如有曾用名,该曾用名与现名是同一人须经公安派出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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