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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建公司一副主任因受贿一审被判5年

2015-08-06 09:26:11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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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陈炜)因受贿6.5万元财物,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建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原副主任柯某展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一审被判5年有期徒刑。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建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2011年以来,柯某展任职于该公司,并于2012年11月26日升任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部副主任。按照分工,他具有负责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工程验收和及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等职责。

据惠安县人民法院查明,柯某展入职城建公司后不久,就开始“伸手”。郭某某当时是台商区南北主干道一期C标段项目的现场负责人,柯某展是该项目的业主代表,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相关问题的沟通协调、手续办理等。为了搞好关系让柯某展在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管时予以关照,郭某某于2011年春节前和2012年春节前,先后两次在该工程项目部送给柯某展共计4000元的购物卡。之后,柯某展在该项目平时的监督检查中少提整改意见,不是大的质量问题都不会提出来,该项目需要柯某展帮忙协调解决问题及办理相关的手续的,柯也都予以帮助。

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2011年至2014年期间,柯某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工程项目承包人或相关人员贿赂的现金共计4.8万元及价值共计1.7万元的购物卡。

去年6月份,柯某展受贿案发,他的家属为他退出款项6.5万元。近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柯某展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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