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路探讨】 16年前政府通告 定下三大保护原则 记者昨日获悉,早在1999年5月21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保护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的通告”。通告就保持传统商业街的活力,规定了立面、骑楼保护,危房翻建规定,以及维护、维修规定三大块内容。 通告明确写出了中山路危房翻建的要求,如“原则上不能拆除原立面,特殊原因需拆除者,必须经文物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且新立面应保持与原立面的连续性,其尺度、柱式、材料、细部、施工技术等应与原建筑一致”。另外还要求“翻建建筑物的体型、层高、层数应保持与原建筑一致,不得擅自改变”。 泉州市规划局鲤城分局郑永年局长昨日介绍,中山路允许居民申请修缮翻建,也陆续有人提出申请。 郑永年介绍,说起来审批手续不算太麻烦。首先需要业主理清产权关系,然后向泉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申请危房鉴定。翻建设计需要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图纸,经过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盖章。又因为中山路是历史文化街区,设计方案需要泉州市文广新局审批。准备好这些手续,然后向泉州市规划局鲤城分局递交申请,附上翻建的方案,经过8个工作日审批就完成手续了。 危房鉴定要申请 老宅翻修需审批 中山路位于古城保护范围内,又是历史文化街区,因此老宅翻修方案需要经过泉州市文广新局审批,出宝阳副局长介绍,居民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向文广新局提交设计图纸,经过审核后,若有不规范的修缮方法,会提出修改方案。 泉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隶属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从2013年1月开始,鉴定危房是免费的。目前每个月中山路申请危房鉴定的居民有3到5户。工作人员坦言,如果产权人没有主动提出鉴定申请,泉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就不会主动提供这项服务。申请危房鉴定这个环节,是作为房屋翻修申请前的程序之一,才需要履行。 危房整治新政 增加部分便民规定 地处老城,在人们印象中民宅的修缮和翻建不是件容易的事。不过,今年1月11日,鲤城区就出台了一项危房整治新政,根据市政府《关于泉州古城保护与危房整治的实施意见》(泉政〔2012〕5号)和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城乡规划局鲤城分局与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牵头制定的《鲤城区统一整治片区内私有危房翻建申请流程》,增加了部分便民的规定,只是一些市民还不清楚而已。 张翼告诉海都记者,最大的变化是统一整治片区内的危房,经相关机构鉴定确属D级危房,已经无法居住,且未列入近期的拆迁改造计划内,鲤城区政府近期又无法实施提前收购或拆迁安置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请翻建。 海都记者了解到,已经有部分居民的申请获得批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应书面承诺同意按原层数、原面积进行翻建,在施工过程中服从、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今后若遇到片区统一整治需要,申请人无条件服从政府依法制定的统一拆迁安置或货币补偿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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