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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小区停车起纠纷 业主开车堵门一整天

2015-08-15 08:04:49 陈晓婷 夏鹏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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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内调解 意见未一致

昨日下午3点,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将黄女士和其他业主分开做工作。据了解,该栋楼共有13个住户和3个店家,共16个业主。小区门禁内,该栋楼施划了8个车位,门禁外还有1个,共9个车位。但是,业主们共有13辆车。住户们表示,门禁是因为坏掉等待维修,有时会出现反应迟钝等情况,并不是大家故意更换密码。而住户们对于黄女士停车未关门、未交管理费、空调外机安装在过道等等,都心怀不满。

协商中,有人提出,将所有车位,拿出来抽签,轮流使用。有车位的人,交纳一定费用,这些费用用于维护停车位、门禁、监控等公共设施,对此,黄女士表示赞同,但她不愿意将这笔停车费,交由楼上住户管理,且此方案并没有获得住户们的赞同。

住户又提出另一个方案:门禁外有一个单独的车位,由黄女士停车,门禁内的车位,归其他业主所有,黄女士不能停车;至于要进小区内,可找物业拿钥匙。此方案被黄女士一口回绝。黄女士认为,自己既为业主,就有权利进出,而且门外那个停车位,属于私划车位,交警会来贴单清理。

谈判一直进行到昨晚7点,仍没有解决,小车仍旧停在那里,一动不动。

6小时调解后 黄女士同意挪车

对此,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聪怀说,首先这块地改造成停车位,就不符合规定。“那块地应该是属于整个小区的全体业主所有,并非单独的那栋楼住户。”即使业主们同意,也需要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才行,不可随意改变绿化面积。

因此,本身在这块地上停车,就无法可依,不管是黄女士还是其他业主来停。“其他业主可以要求她不能来停,但同样她也可以要求别人不能去停。”王律师说,在公共区域停车,同样损害没有私家车的业主的利益。

其次,对于黄女士的行为,王律师说:堵在消防通道,属于违法行为,交警可以来拖走。但是,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只有化解矛盾,才能保证不再堵路。

昨晚近9点半,海都记者从霞淮社区工作人员林先生处了解到,社区工作人员刚刚从调解现场出来。而丰泽派出所的民警,还在现场。经过6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部分共识:黄女士先把车挪走,把通道让出来;小区内的车位,通过抽签、交停车费的方式,轮流使用。由于时间太晚,具体方案待周一再继续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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